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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下载及十大权威解读

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45票赞成,0票反对,1人未按表决器,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新法出台后,必将给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带来重大调整,同时,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乃至用人单位的全面经营管理势必受到深远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文下载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

本文拟从用人单位角度对《劳动合同法》深入解读,以期用人单位能够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

解读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愈加严格

关联条款: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读:

本条主要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与现行规定相比,该条款主要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按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归纳起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发生法律效力的主要要件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即制度条款内容合法合理、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何谓民主程序?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条的规定,所谓民主程序是指公司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可见,现行规定当中的民主程序主要是“听取意见”。新规定的主要变化在于,将“听取意见”改成了“讨论……平等协商”,明显加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员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强化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

对于那些尚未成立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员工人数较多或者员工工作地点较为分散,按新法规定进行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恐怕效率会较为低下。因此,该条款出台的另一个“意外结果”可能会推动工会、职代会在用人单位中的建设。

解读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关联条款: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

形成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本条主要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以及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责任作了严格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有二:一是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不签劳动合同有可能逃避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降低解雇职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成本;二是现行法律规定当中,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仅是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单位终止双方关系的须支付员工工龄经济补偿金以及小额的罚款等———较轻的法律责任对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

新规定中,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应当说,该条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还是较为宽泛的,但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上处罚规则非常严厉。

可以预见,新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将不敢“玩火”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将来考虑的重点应转向如何在管理中采取各种强化措施,建立单位内部严格的劳动合同签订纪律,禁止或防范出现员工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避免与员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随着劳动合同法这个新规定的实施,那种认为“劳动合同是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的文件”的传统观点将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将逐渐成为“保护用人单位和员工合法权益的文件”,用人单位必须日益重视起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性。

解读三:引导订立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关联条款: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

本条主要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现行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国家级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第20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新规定在上述条款的基础上,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比如,取消了现行劳动法的“同意续延”,改为只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龄满十年,员工即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增加了两种新的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同时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长期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被认为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基础。因此,立法者试图通过这些条款架构起国内的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推动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国内的“落地生根”。

笔者认为,尽管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该条款存有恐惧之心,但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是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从解除的法定条件上说,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样的。无论是解除哪种期限的劳动合同,都要求我们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备的规章制度以及架构起合理、科学的工作岗位考核制度等。从用人单位长远发展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运用得当,也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吸引人才、留用人才、激励员工、提升团队凝聚力等效力,总体上评估,笔者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利益大于风险。同时,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立法者在该条款中也仍然为用人单位留下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空间。

解读四: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意思自治”

关联条款: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解读:

本条是关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

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用来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与现行规定相比,该条的主要变化在于:1、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由三年变为了两年;2、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时间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且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3、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均按双方约定执行。

本条对竞业限制作出的明确具体的规定,较为清晰合理,对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都会起到制约和保护的双重作用。

解读五:严格界定出资培训并限制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关联条款: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解读:

本条严格限制了用人单位与员工约定由员工承担违约金的条件,同时对能约定违约金的“培训”做了具体的定义。

何谓“出资培训”,在学界一直存有争议,本次立法从一审、二审、三审到四审的过程当中,也一直是最大的几个争议焦点之一。如今的定稿,比较合理。但有关违约金的门槛,笔者认为,应降低或适当放宽条件。

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设定和支付,是劳动争议中最常见、最敏感也是最复杂的问题之一。现行《劳动法》没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各省市的地方劳动合同法规对违约金做了各种各样的规定,有提倡的,也有限制的。因此,该条对于统一全国各地的劳动合同违约金制度有着重大贡献。

遗憾的是,该条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做了非常严格的限制,规定违约金仅限于竞业限制和出资培训两种情形,这就意味着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法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在当前就业环境不宽松、劳动者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的情况下,细化违约金有关条款的具体法律规定,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实将起到重要作用。但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何在不能约定违约金的大多数情形下,通过对员工违约行为所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举证,来合法有效的维护单位的合法权益,将成为用人单位新的研究课题。

解读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将有更多法定条件

关联条款: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解读: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的规定。

与现行规定相比,该条主要增加了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第(四)项,何谓“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有待将来配套规定的进一步解释。第(五)项,何谓“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来举证。上述两种情形,对用人单位均较为有利,但用人单位须把握好新规定的具体要求,灵活应用。比如,将来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与员工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时,与员工书面确认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招聘意图、合同变更意图等就显得格外重要,否则无从举证证明单位的“真实意思”。

解读七:扩大经济性裁员的范围

关联条款: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读:

本条是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仅限于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两种情形。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因此,本条增加规定了几种新的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以适应现实的需要。同时,本条也对经济性裁员应当优先留用谁的问题做了强制性规定。

笔者认为,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目的是减员增效,因此必然是留用能力强、绩效好的员工,淘汰能力相对较弱、绩效相对较差的员工。而能力高低、绩效好坏,并不以员工的合同期限为依据。强制规定经济性裁员须优先留用本单位订立较长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可能会减员不增效,达不到让企业起死回生的作用。因此,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优先留用谁,应该根据劳动者工作能力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至于那些合同期限长或者属于无固定合同期限的被裁减的人员,应该通过完善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来保障其权利。

解读八: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总体成本增加

关联条款: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解读:

本条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工龄经济补偿金问题,总体上看,基本增加了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成本。

按照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只有解除劳动合同时才支付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则不用支付补偿金(个别地区规定须支付生活补助费或补偿金)。目前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原因,主要就是用人单位为了尽可能降低解雇成本,将合同期限缩短使之到期自然终止,避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此,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做了相应规定。同时,个人认为,从合理性角度讲,合同期满或其他情况下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按工龄向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作为对员工对用人单位服务年限的一种嘉奖和鼓励,也可以理解。

另外,在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上,第四十七条区分了高端劳动者和一般劳动者。对高收入者进行了两个高额限定,一个是月平均工资标准的限定,另一个是经济补偿金总额的限定。把高端劳动者和一般劳动者区分开,进行两种经济补偿,体现出劳动合同法对于一般劳动者的倾斜保护,避免在经济补偿金标准上出现过分悬殊,同时也对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成本作了适当平衡。

解读九:对劳务派遣的规范与限制

关联条款: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解读: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备受争议。目前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极少,基本上是立法的空白点,因此,新法在第五章中整整用了第二节共十一个条款来规范劳务派遣。

有关劳务派遣的条款,也一直是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最大的争议焦点之一。此次劳务派遣新的规定中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等。

从这些新规定的趋势看,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预期利益与以前相比,将大为降低,劳务派遣用工的市场规模也将缩小。

解读十: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

关联条款: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第五十三条 在县级以下区域内,建筑业、采矿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行业性集体合同,或者订立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解读:

新法第五章第一节是关于集体合同制度的规定。

目前我国在集体合同立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一、法律规定过于分散,缺乏可操作性;二、主要依据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集体合同规定,规章的立法层次低,缺乏法律的权威性;三、对企业不进行集体协商、不签订集体合同的责任没有规定。

我国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矛盾,本质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力量和地位相差悬殊,依靠双方自主调整只能使情况进一步恶化。因此,需要建立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在这一多层次的法律调整机制中,由于法律只能规定最低标准,普通劳动合同更多体现用人单位单方意志,集体合同制度无疑成为协调劳动关系至关重要的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

魏浩征,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资深培训师,劳动法世界laboroot.com创始人、首席顾问,上海劳达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周末  http://www.legaldaily.com.cn/0705/2007-07/01/content_6503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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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郁闷   2010-9-2 23:02:13  [回复] [引用]
  • 请问:
    我于2003年与老板一起成立小私营企业,我是员工。到至今未签过劳动合同,发工资是直接发到个人帐号。后来也招了3名员工到至今也未签过劳动合同,有买最低社保,如果有一天公司解散或我想离职,是否能拿到相关怎样的补偿?若不能,我该怎样证明跟公司有过长期劳动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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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yc   2010-8-25 12:53:01  [回复] [引用]
  • 老师你好,我在这个单位已经工作14年了,最初的10年工资180元每月,基本上是正式员工的四分之一左右,奖金则是正式员工的一半,最近4年工资才逐渐涨到正式员工的水平,但是却没有正式工的绩效工资(比基本工资高的多),而且14年来一直没有给我们缴纳三金,我有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这种情况属于黑工吗,总共签了3次合同,签的时候上面没写待遇,有两次还是补填的,签了之后就被收走了,我自己手里一份都没有,这种合同有效吗,如果我能得到赔偿的话,单位应该按什么标准给予我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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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好人   2010-8-1 12:30:30  [回复] [引用]
  • 我是哈尔滨一个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司机。工作20多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养老保险,现在车改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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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好人   2010-8-1 12:15:38  [回复] [引用]
  • 我是哈尔滨一个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司机。工作20多年了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没交养老保险,现在车改了。请问我怎么办。
  • qrh008的Gravatar头像
  • qrh008   2010-6-12 14:32:32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是2005年8月份开始入职某公司,每年都有签合同,到现在2010年6月份我的合同期到了,被通知中止合同,经济赔偿的工龄是按2005年入职时计起还是从2008年1月1日计起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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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明   2010-5-7 20:52:04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公司做8年了,但是我的合同是6.30号到期,我觉得这家公司待遇很低不想和本公司续签合同了,我想终止,是否公司应付我经济补偿金。谢谢。。。。。。
  • 欣于的Gravatar头像
  • 欣于   2010-4-19 11:30:17  [回复] [引用]
  • 您好!有个问题想请教下,由于公司内部架构整合,本人在公司工作了16年,目前上正常班(8:30~17.30),领导说整合后要求本人上3班倒,同时工作内容也不同.请问,本人不接受新的工作岗位(此工作本人可以胜任,但由于倒班身体吃不消),希望继续上正常班的工作,这种情况下,沟通不一致时,本人如果选择离开公司,请问能否要求补偿?如果能,怎么补?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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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梅   2010-3-17 22:28:27  [回复] [引用]
  • 我想请问一下:园方单位与我们签合同只有一份她保管而且要我们做够一年才帮我们买社保...收押金500还要压半个月工资.这样合法吗???
    Washun 于 2010-3-18 10:52:58 回复
    这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1、不给劳动合同(要给劳动一份合同) 2、不交社保(应该入职后就交的) 3、押金(不能有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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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糖糖   2009-11-11 18:48:18  [回复] [引用]
  • 我原来在国营企业某部门工作,几年前部门说要转制,和我们签订了非正规就业合同(签合同时大家都不知情),我们现工作的地点、工作性质都没变。总厂也还在,还是国企。请问他们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该合同是否有效。谢谢!
    急急急!!!
  • 幸福一家的Gravatar头像
  • 幸福一家   2009-10-26 20:23:58  [回复] [引用]
  • 我爸在一家厂上了20多年后厂破产了,以后保险就自已交也交了10多年了今年56岁了,他是木工,此工种不属特殊工种听说要到60岁才能退休‘可最近由于一次意外定了9、10级伤残,我想请教专业人士像我爸这种情况可以提前退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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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法   2009-10-22 9:25:53  [回复] [引用]
  • 请问我父亲在工作时间内死于工作岗位,而我父亲是干了十年的一名临时工,请问单位应当如何处理此事。(也就是想问问应不应当赔偿家属呢?)
  • yoyo的Gravatar头像
  • yoyo   2009-9-28 18:55:23  [回复] [引用]

  • 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做了2年3个月合同没到期公司因效益不好要给我解除合同,并且没有提前通知,公司提出赔偿3个半月的全薪工资。这样赔偿合理吗/
    Washun 于 2009-9-28 22:09:28 回复
    没有提前通知,应再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007的Gravatar头像
  • 007   2009-9-23 9:35:08  [回复] [引用]
  • 我准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需要本人单位盖章,但单位说我没有被聘干不给盖,所以也无法参加考试。感觉受到了人格的侮辱。普通职工难道连学习上进的资格都没有了吗?不知道该怎办
    Washun 于 2009-9-28 22:27:35 回复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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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一个说法   2009-8-20 10:38:14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名国营企业的内退职工,07年3月某私企聘用我,至今没签任何合同,现在企业裁员,我是否有补偿费。谢谢律师。
    Washun 于 2009-8-20 13:21:23 回复
    很抱歉我不是律师,只能谈谈个人看法。如果你过了法定退休年龄,那么你在私企应该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管辖,属于普通劳务关系。这样就没有经济补偿。如果你还不够法定退休年龄,则你与这家企业属于劳动合同关系,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他们辞退你仍然要补偿,并且可以追究他们不交社保不签合同的责任与赔偿。
  • 请指教的Gravatar头像
  • 请指教   2009-8-9 21:18:10  [回复] [引用]
  • 我在工厂作了2年多,我签了3年的合同,有一天晚上我上夜班睡了一下觉,其他 的人也睡了,但我的上司只解雇了我,工厂规定上班是不准睡觉的,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
    Washun 于 2009-8-9 22:25:42 回复
    那工厂有没有规定上班睡觉结果如何?有没有写在合同里,睡觉有没有造成损失?我觉得这个不是以此为违反规定的问题,而是你们厂早想解雇了,所以就借这个理由。那这个理由解雇,太随意了一些。具体你可以向当地劳动局咨询,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露的Gravatar头像
  •    2009-7-27 21:28:05  [回复] [引用]
  • 你好.还有同时没有保障!除没有订书面合同以外.没有给我们员工交保险.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怎么去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 露的Gravatar头像
  •    2009-7-27 21:23:43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 我公司违反了82条款 我成正式员工起一个月没满一年没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是不是应该付给我两倍的工资?我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 来维护我的合法权利吗?
  • 过客的Gravatar头像
  • 过客   2009-7-18 20:15:55  [回复] [引用]
  • 我现在银川工作想辞职到西安工作请问三金怎么才能转
    Washun 于 2009-7-20 10:37:09 回复
    现在还不能跨省转移啊,就死心吧,全国范围内转移还要等几年再说。只能在辞职后自己把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钱取出来,其他就没了。
  • 小吴的Gravatar头像
  • 小吴   2009-7-13 16:21:03  [回复] [引用]
  • 我在印刷厂里干了快2年了
    老板把印刷机卖了
    也不给我打招呼
    今天,刚接到通知道不让我做了
    我要怎么办才好
  • 五湖四海的Gravatar头像
  • 五湖四海   2009-6-30 13:31:32  [回复] [引用]
  • 我们定开班车是五湖四海外派人员与单位先签一年接着签二年我们只拿工资 后来白天出车单算公里费人才上保险 单位这么做法是否合理
  • 小丽的Gravatar头像
  • 小丽   2009-6-23 11:05:51  [回复] [引用]
  • 我被聘在学校工作15年.合同是一年一签,现该签合同学校不签,也没有说要解聘.我现该怎么做呢?
  • wuwu的Gravatar头像
  • wuwu   2009-6-22 15:56:43  [回复] [引用]
  • 我在单位8年左右了,还有2年就要退休了,现在合同到期,单位不想继续签约,我想问问单位这么做合理吗?还有2年的养老金怎么交?
    Washun 于 2009-6-22 21:40:53 回复
    这样的公司这没人性,既然不跟你签约就要经济补偿金,赔偿你7个月工资。
  • 求助人的Gravatar头像
  • 求助人   2009-6-19 0:49:18  [回复] [引用]
  • 我们是中石油旗下的一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集体性质员工。我们在这个单位已连续工作了10到20年了,就我本人也有16年了。单位于2003年下半年开始给我们买的60%的那种社会养老保险,2004年增加买了医疗保险至今,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是和现在我们所工作的这个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从2004年开始签的,是一年一签,但其中是断断续续签的,一直到维持到2007年,07年那年也是签了合同的,08年开始到现在就没有签合同了。但现在单位要求我和当地社会上的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动合同,再由这家劳务派遣公司将我们派遣到我们现在工作的这个工作单位工作,不签的话就把我们辞退了。我们该怎样才能最好的捍卫我们自己的权益呢?申请劳动仲裁的话企业能补偿我们吗?还请问像这种中石油旗下的独立法人集体性质的单位能宣布破产吗?要是破产了我们能不能得到补偿?另外单位要是被上一级主管部门关闭或者兼并了,而对我们这种集体性质的老员工又不安置的话,那我们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呀?急急急!!!!
    Washun 于 2009-6-19 12:56:21 回复
    既然你跟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与原单位就没有了劳动合同关系。原单位破产或者兼并都跟你关系不大了。
  • 小肥肥的Gravatar头像
  • 小肥肥   2009-6-18 10:04:34  [回复] [引用]
  • 我2005年3月1日入廠,與公司簽了勞動合同,合同終止日期到2010年2月28日。現公司裁員,如果裁到我,可以獲得哪些賠償?現在我已經懷孕三個月了,請問都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賠償?
    Washun 于 2009-6-19 12:54:38 回复
    法律禁止解除或终止处于怀孕或者哺乳期的女性,否则就是违法的。
  • meteor的Gravatar头像
  • meteor   2009-6-14 15:40:59  [回复] [引用]
  • 教师你好:
    单位职工因个人原因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且也未提前告知单位),为单位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但单位仍本着协商原则与职工办了相关结算手续.但目前单位遇到这样一种情况:自动职辞的部分人员,在短期内(约一周)又恳求回原单位工作,作为单位的作法是永不录用.但如果单位本着再提供一次就业机会的情况下,如何对这些人进行处理?
  • 卡布达的Gravatar头像
  • 卡布达   2009-5-16 2:28:08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一年了,合同是签了,合同上也说得好清楚要买社保,可是一年了也没买,员工个个又不敢投诉又怕公司炒鱿鱼,一年过去了还是没买。这也说明公司也欺骗了社保局,社保局监管也不够严,按道理没买社保是年审不到的呀?
    Washun 于 2009-5-16 10:55:32 回复
    很多公司是作假的,就例如逃税漏税一样,社保局也管不过来,靠他们也是没用的。建议你们自己去投诉。
  • 耿元的Gravatar头像
  • 耿元   2009-5-7 11:13:04  [回复] [引用]
  • 您好 我签了这个公司的一年合同(这家公司自己制定的)未提到保险等等事项,我在这家公司也已经工作四个月,应该也算是过了试用期,我户口也不在本市 公司是不是有责任将我的户口迁入呢?公司一定给上保险吗
    Washun 于 2009-5-7 21:20:22 回复
    公司跟你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购买社保的,你问一下你们公司。但是不一定要给你办理户口,那完全是你自己的事情。
  • 销售经营的Gravatar头像
  • 销售经营   2009-4-19 16:35:43  [回复] [引用]
  • 你好,请问一下我哥哥现在在一家餐厅做厨师,已经3年了,可是也没有签合同。我哥哥现在要离开那里,可是他们的老板不让走,而且还压了1900元的压金
    Washun 于 2009-4-19 20:45:04 回复
    没有签劳动合同和收取押金都属于非法用工行为。你不用怕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退你押金,并赔偿几年来的社保和养老保险费,支付非法用工赔偿金。让这些黑心老板得到应有的惩罚!
  • 隐者的Gravatar头像
  • 隐者   2009-4-8 0:04:39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在东莞市一家工厂做了九年了,上个月厂里叫我签合同,是签08年7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我签了。如果我现在申请离职厂里要赔偿给我吗?如果我做到合同满,我不再签合同,我在这厂做了,厂里要赔偿给我吗?
    Washun 于 2009-4-8 9:55:19 回复
    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以及主动不续签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只有单位跟你解除合同以及不续签才有的。
  • 天使之翼的Gravatar头像
  • 天使之翼   2009-4-5 18:57:47  [回复] [引用]
  • 我听朋友说2010年就领不到失业金是真的吗
    Washun 于 2009-4-6 12:21:40 回复
    完全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谣言,怎么可能没有呢?
  • 天使之翼的Gravatar头像
  • 天使之翼   2009-4-5 18:42:28  [回复] [引用]
  • 我在公司上了5年班今年4月份合同到了我又签了1年明年能不能领到6年的失业金
    Washun 于 2009-4-6 12:23:19 回复
    失业金是只有失业的情况下才能申请的,而且不是按照年限的,而是按照失业救济的标准领取的
  • 王东的Gravatar头像
  • 王东   2009-3-17 11:07:58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用人单位干了2年多(没订合同),现在不想做了,问是否能找其补这2年多的养老保险,如能,怎样找?
    Washun 于 2009-4-6 12:24:32 回复
    你有权利向单位要求补,如果单位不同意,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王玉梅的Gravatar头像
  • 王玉梅   2009-3-16 21:02:13  [回复] [引用]
  • 我在公司做了九年现合同到期公司不愿再签。公司应该赔偿吗?
  • 吴诺侠的Gravatar头像
  • 吴诺侠   2009-3-14 10:25:08  [回复] [引用]
  • 老师,你好,我想请教几个问题:
    1、我们公司原先是有给我们买社保的,但今年1月-2月份停止了给我们购买社保,只有扣除公积金一项,公司这样做违法吗?
    2、我们公司偶尔没有按合同规定时间发工资,上个月拖迟了一个星期才发工资,员工能就此提出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
    3、我们公司总部是在广州的,但现在我在珠海的办事处上班,公司以总部在广州为由,给我买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在广州买的,我在珠海享受不到当地的社保待遇,这样,如果我主动提出辞职,社保和公积金能从广州那边转到珠海吗?
    4、公司在与我签订合同时规定了我“解除合同后两年内不准从事本行业”的竞业限制,但没说要给我补偿,这样子,如果我真的辞职了,能要到竞业补偿吗?
  • 开心的Gravatar头像
  • 开心   2009-3-10 15:29:26  [回复] [引用]
  • 我在私人单位上班两个月压了我1500元,现在把我回了老板不肯给钱,这是我辛苦的劳动成果他不 给我,我怎么办,我们没有合同他压了我钱,我怎么办?
  • 小王的Gravatar头像
  • 小王   2009-2-14 0:37:47  [回复] [引用]
  • 你好老师 ; 有个问题想请教, 在吉林油田采油厂 红岗 .英台. 乾安 .前大 .等采油厂采油工人的工作时间是 ,上七天班休七天班 . 其中上七天班的每天24小时都在工作岗位上 .《白天正常工作 其余的时间 在岗位上吃住 虽然晚上允许睡觉, 有工作任务也不能耽误,随时待命不允许脱离岗位 》您说 这样岂不是只要上班 就是24小时在岗吗 ?这样算下了应该是上24小时班休息三个24小时你说对吗 《按劳动法八小时工作制》可算下来吉林油田只允许休息一个24 这样上班的人有成千上万。你说有地方说理吗
  • 波仔的Gravatar头像
  • 波仔   2009-2-5 20:47:10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用人单位工作快7年了,公司从来没买过什么保险,也没签定过劳动合同。请问我该怎么半?
  • 小邓的Gravatar头像
  • 小邓   2009-2-3 11:38:10  [回复] [引用]
  • 请问新的劳动法有没有特别规定超过50岁就不能追讨赔偿金?
  • 韩枫的Gravatar头像
  • 韩枫   2009-1-14 16:02:17  [回复] [引用]
  • 我是06年六月到公司,到08年12月因公司原因我待业回家。在两年半中从没签订过合同。请问我应该获得那些补偿?
  • 李镁因的Gravatar头像
  • 李镁因   2009-1-12 16:13:05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先想问一下,我妈妈给私人店铺打工3年了。老板没帮我妈买社保,不幸我妈突然得了重病去死了借了很多钱都治不到,想问老板拿回药费钱行吗,但他老板不给。。老板这样有罪吗。不帮员工买社保,现在员工死亡了。。他该负债吗?
    Washun 于 2009-1-12 16:17:58 回复
    像你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了,你妈妈的死跟没有社保不存在直接关系。这个情况比较负责,不清楚你妈妈有没有签劳动合同,是什么工作制的,她是多少年龄,是否符合社保缴纳政策。
  • betty的Gravatar头像
  • betty   2008-12-29 14:42:24  [回复] [引用]
  • 谢谢您的回复。我签订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但做的却是全日制工作,公司这样做肯定损害了员工的利益,而且我们是一个月工资分三次发,觉得公司很不合理,但又没有办法,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约束公司,得到我们员工应有的呢?
    Washun 于 2008-12-29 16:24:06 回复
    注意保留你的证据,向当地劳动局申诉吧。很多不良企业都这样,坚定信心,他们一定会受到该有的惩罚的。出来混的,总要还的。
  • 新心的Gravatar头像
  • 新心   2008-12-26 22:11:34  [回复] [引用]
  • 你好.想问问赔赏金归定再多少天内给本人.谢谢
    Washun 于 2008-12-27 11:59:05 回复
    你好好看看劳动合同法吧
  • 新心的Gravatar头像
  • 新心   2008-12-25 21:49:10  [回复] [引用]
  • 合同不到期;公司就裁员了;我在工司干了十八年;;想问问这样做对吗/应怎样赔赏.
    Washun 于 2008-12-26 18:02:39 回复
    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betty的Gravatar头像
  • betty   2008-12-24 15:12:50  [回复] [引用]
  • 我是2007.10.19进的一家私营装饰公司,刚去的时候只填了一份入职申请表,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1.1才签,日期写的是2008.1.1,期限是一年,当时给我们签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今天正好是2008.12.24,公司说经济不景气要裁员,我在其中,按签定的合同来说,马上就满一年了,但事实上已经工作一年多了,那么公司是否对我有经济补偿呢?
    Washun 于 2008-12-26 18:03:51 回复
    赔偿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过去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 的甸的Gravatar头像
  • 的甸   2008-12-9 20:41:23  [回复] [引用]
  • 我以个人的名义购买了社保如果我意外死亡的话费用是否可以退回
    Washun 于 2008-12-9 21:39:06 回复
    应该可以退回吧 因为各地社保政策有差异,最好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 末小诚的Gravatar头像
  • 末小诚   2008-12-7 1:16:13  [回复] [引用]
  • 我要去当兵了,现在单位的合同还没到期,
    单位要跟我解除合同,但不补偿违约经,
    怎么办?
    Washun 于 2008-12-7 11:27:33 回复
    是你自己先违约的,单位当然不给你赔偿违约金了。
  • einstein的Gravatar头像
  • einstein   2008-12-6 12:07:29  [回复] [引用]
  • 1. 请问从哪里可以知道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2. 如果不是经济性裁员,是不是补偿是47条规定的2倍;
    3.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是不是也根据47条,还是不补偿;
    4. 经济性采用是不是要获得政府批准,如果公司要经济性裁员是不是要提供政府批准的文件。
  • 盼盼的Gravatar头像
  • 盼盼   2008-12-1 19:52:56  [回复] [引用]
  • 请问:我是派遣员工。我08年12月20号合同到期。但是由于甲方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我又签了2年合同。我如果在08年12月20号之前,把离职单到08年12月20号,我是否属于合同到期?
    Washun 于 2008-12-1 20:13:51 回复
    既然你已经续签了合同,那么2010年12月20日才合同到期。
  • 庞新贺的Gravatar头像
  • 庞新贺   2008-11-30 11:47:59  [回复] [引用]
  • 请问:劳务派遣员工合同到期是否享有失业金?
    是否有其它补偿?
    Washun 于 2008-11-30 11:57:02 回复
    合同到期后,企业不和你续签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你自己不续签,则没有经济补偿。失业待遇是非个人自愿失去工作情况下才享受的。
  • 庞新贺的Gravatar头像
  • 庞新贺   2008-11-29 16:54:28  [回复] [引用]
  • 请问:要退农保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多久才能够把农保的资金到帐啊
    Washun 于 2008-11-29 20:46:48 回复
    农保是啥东西?不明白。现在很多政策全国并不统一,你向你当地的有关机构咨询吧
  • 萧然的Gravatar头像
  • 萧然   2008-11-26 20:06:22  [回复] [引用]
  • 我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由于甲方提前一个月续签合同,我签过了。
    又过了几天,我后悔了。
    想把合同取消,助理说取消不了。
    如果我签离职单。
    签到第一次合同期。
    那么我所的欠班还用还吗?
    注:我是派遣员工。
    Washun 于 2008-11-26 22:47:35 回复
    没看懂你最后几句话的意思。如果你不想干,可以提前30天提出辞职啊。只要你干一天,单位就要支付一天的工资,这是不能少的。
  • 我的Gravatar头像
  •    2008-11-13 7:20:57  [回复] [引用]
  • 如果实习生无故被解雇 公司要做那些赔偿
    Washun 于 2008-11-13 9:13:38 回复
    实习不算劳动合同范围,解雇后发齐工资即可,无额外经济补偿或赔偿。
  • luhui的Gravatar头像
  • luhui   2008-11-4 8:41:55  [回复] [引用]


  • “一年的工资按15个月发,公司说是年薪。
    实际上是你月薪是5000的话,一年是6万。按15个月,一个月发给你4000.最后一个月发你4个月的工资。

    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合理?
    如果你一年没做完,离开公司。公司是否应该补给你前面每月1000?”





    多谢上面的回复!
    还有一条,
    如果你一年没做完,离开公司。公司是否应该补给你前面每月1000?
    Washun 于 2008-11-4 9:15:54 回复
    不补的,因为你不够一年。这个属于公司对员工的留用激励政策,不违反劳动合同法。
  • luhui的Gravatar头像
  • luhui   2008-11-3 20:34:33  [回复] [引用]
  • 一年的工资按15个月发,公司说是年薪。
    实际上是你月薪是5000的话,一年是6万。按15个月,一个月发给你4000.最后一个月发你4个月的工资。

    请问公司这么做是否合理?
    如果你一年没做完,离开公司。公司是否应该补给你前面每月1000?

    Washun 于 2008-11-3 20:39:02 回复
    也是合理的,不违法
  • agnes的Gravatar头像
  • agnes   2008-5-7 11:41:31  [回复] [引用]
  • 请问医护人员在非紧急情况下受劳动法保护吗?
    Washun 于 2008-5-7 13:36:46 回复
    只要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都必须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与“非紧急情况下”毫无关系。
  • 无与伦比的Gravatar头像
  • 无与伦比   2008-2-24 20:46:09  [回复] [引用]
  • 劳动保险中有一部分是个人承担的 如果先由单位全部承担 等几年后员工提出辞职 再由员工自己拿出个人需承担的交给单位后才能走人 这样合理吗
    Washun 于 2008-2-24 21:16:47 回复
    社会保险是个人和单位分担的,这是强制性规定。
  • hpl的Gravatar头像
  • hpl   2008-2-20 14:48:03  [回复] [引用]
  • 我今年48岁在本单位工作26年,现在领导让我干会计,但我不是会计,领导说如果我不干,就让我下岗,请问领导的做法是否不对。
    Washun 于 2008-2-20 17:43:43 回复
    当然不对了,你们领导乱来。岗位即使要调整也要类似岗位,相同待遇,并且最重要的是双方要友好协商。
  • 孟的Gravatar头像
  •    2008-2-4 21:54:42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个公司做了一年半后辞职了.根据新劳动法请问可以向公司索要一个月的工资吗??
    Washun 于 2008-2-5 19:53:18 回复
    自己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 114的Gravatar头像
  • 114   2008-1-29 15:00:51  [回复] [引用]
  • 年薪要到第二年的是十一才发合理吗?
  • 英的Gravatar头像
  •    2008-1-28 19:12:17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个事业单位的属下印刷厂职工,现我厂要被承包了,但新老板要我们留下,我不留.我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Washun 于 2008-1-28 19:56:55 回复
    你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 sdhxhst的Gravatar头像
  • sdhxhst   2008-1-27 14:18:21  [回复] [引用]
  • 请问,员工在下班期间(注:不是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的,公司需要赔偿吗?
    Washun 于 2008-1-27 16:39:47 回复
    员工在下班期间(注:不是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死亡的,公司不需赔偿。
  • sdhxhst的Gravatar头像
  • sdhxhst   2008-1-27 8:13:35  [回复] [引用]
  • 请问,员工下班期间在家因突发疾病死亡,公司需要赔偿吗
    Washun 于 2008-1-27 10:31:59 回复
    如果不是职业病引起的,那么就和公司没啥关系了。公司最多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给一些慰问金。
  • 周斌的Gravatar头像
  • 周斌   2008-1-24 16:19:53  [回复] [引用]
  • 我于1999年9月9日就到南京新兴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工作,到现在还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更没有交过什么保险。最近国家新的劳动法出台了,我们公司却要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说以前的工年都不算了,也没有什么补偿,如果现在定是一年的合同。我们这还有不少人情况和我差不多,我们都认为不合理,所以想咨询一下看有什么办法吗?

    我们的公司有政府参与,我们告了多次都告不通的,而且听说现在律师也不敢给我们打官司了,真是官大可以遮天呀,也不知道是什么社会?希望有人能帮助我们!谢谢!
    Washun 于 2008-1-24 18:20:08 回复
    现在世道比较黑,你那点算不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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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咨询   2008-1-23 22:34:45  [回复] [引用]
  • 企业是不是必须为合同工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开除和辞职是不是都能领取“经济补偿金”?
    法律中的月工资是指全额工资吗?
    我们岗位的月工资为1500元,而企业在合同中和劳动者约定月基本工资为750元,请问这有问题吗?
    Washun 于 2008-1-24 8:39:59 回复
    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1、合同到期的情况下,员工想续签合同,但企业不续签的情况下,员工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2、合同没有到期,但是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自己辞职或者符合法定条件被“开除”以及合同到期员工不愿续签的都没有“经济补偿金”。自己好好看看法律条文。
  • 恨的Gravatar头像
  •    2008-1-23 19:02:19  [回复] [引用]
  • 做为弱势群体,我们老百姓该怎么活,现在不管谁,只要在厂里有点权的,只知道捞钱,不管职工死活。一个党委书记一年年薪30几万,而一个一线工人一年才2万多,公平吗?黑啊真黑。
    Washun 于 2008-1-23 20:34:49 回复
    不公平啊,社会就是两极分化。
  • 恨的Gravatar头像
  •    2008-1-23 18:54:24  [回复] [引用]
  • 我原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并已经签定无期限合同,后因国营转制,厂与民营企业合资,做为厂的职工也一起进入了两家单位合资后的有限公司,但是,作为我和原来厂签定的合同一直没有解除过,同时,现在的公司又要和我签定新的合同。我想请教一下。我到底是厂里的职工还是新公司的员工?我到底该怎么办?
    Washun 于 2008-1-24 8:41:44 回复
    你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了,新的雇主是现有企业,劳动关系方面的义务应当由新公司承担和履行。有问题请到当地劳动局咨询。
  • 雨的Gravatar头像
  •    2008-1-16 11:28:32  [回复] [引用]
  • 我在工厂工作11年,现在劳动法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是满10年的可以休10天,而公司只给了5天,公司的解释是10年要从上保险的那天起,我想问年限是从上保险的那天起还是入厂签合同的那天起,谢谢
    Washun 于 2008-1-16 17:59:39 回复
    劳动法规定入职时就要签合同买社保,可是很多单位都没有这样的。工龄主要依据签合同的时间而定,和买社保没有直接关系。
  • 小张的Gravatar头像
  • 小张   2008-1-13 17:50:00  [回复] [引用]
  • 你好!
    我在本工作单位已经工作7年多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跟公司签了一份长达10年的合同(原因是公司出一部分钱为我买了一套房子,满10年后.房子就归我,但是目前产权证上写的是公司的名字.)现在新的合同法实施了,但是公司没有和我们再签新的合同,请问这合法吗?如果在合同期内公司解雇我的话,我能拿到房子吗?公司应该怎样对我进行赔偿,应该按照几年的工龄赔偿.谢谢!
    Washun 于 2008-1-14 16:09:26 回复
    合同没到期,当然不用续签了。
  • 微笑的Gravatar头像
  • 微笑   2008-1-9 17:15:53  [回复] [引用]
  • 员工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吗?如果公司辞退他,是否要付赔偿金或违约金?请指教。
    Washun 于 2008-1-11 20:41:18 回复
    可以要求赔偿,但是不能扣工资。
  • 大胡的Gravatar头像
  • 大胡   2008-1-9 15:48:40  [回复] [引用]
  • 还有我们工资一年才发一次,不过年还不知道自己工资多少,怎么办?
  • 大胡的Gravatar头像
  • 大胡   2008-1-9 15:46:21  [回复] [引用]
  • 请问在建筑业内上班,一般都是没有休息天的(只有春节放假),还是无薪的.而且保险有好多都没上.
    这种情况在建筑业还相当普遍,如何解决?
    Washun 于 2008-1-11 20:40:06 回复
    加大执法力度。
    Washun 于 2008-1-11 20:40:08 回复
    加大执法力度。
  • 180楼的提问小伙的Gravatar头像
  • 180楼的提问小伙   2008-1-9 14:32:51  [回复] [引用]
  • 请问,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出台了吗?会在近期颁布吗?如果在细则出台前,我提出辞职,公司可以以实施细则未颁布为由,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吗?
    谢谢
  • 如鑫的Gravatar头像
  • 如鑫   2008-1-8 23:33:44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是一名被解聘的协税员,在国税工作五年1997年被解聘,在地税工作九年2006年被解聘,每年按一千元给的补偿金,请问是否合理?

  • 丑丑的Gravatar头像
  • 丑丑   2008-1-8 17:17:31  [回复] [引用]
  • 我和很多同事在省属职业学院工作,但都没签劳动合同,就是平常所说的临时工,工资很低而且无任何福利和保险,工资都在560-720元之间。我们的工龄都在6个月-3年之间,我想知道如果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应当给们交几种保险?是不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法定保险都要交?
    Washun 于 2008-1-8 18:53:22 回复
    只要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都应为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集中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女职工还有生育保险。
  • 以前的工龄全部为零的Gravatar头像
  • 以前的工龄全部为零   2008-1-8 14:01:19  [回复] [引用]
  • 啊,不是吧,如果单位有违反劳动法,以前的工龄全部为零?只是从08年的1月份开始算起,怎么会这样呢?那以前工作那么多年的人岂不是什么都没有了?
    Washun 于 2008-1-8 18:16:00 回复
    真是个糊涂虫,跟你白说了,自己看看法律条文吧


  • 关于违约金的Gravatar头像
  • 关于违约金   2008-1-7 22:09:28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07年8月续签1年合同,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根据新劳动法,我原合同中违约金一项不属于出资培训和竟业限制的范围.请问如果合同期未满,我提出辞职,是不是公司没有理由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原合同中的违约金是否属于与新劳动法冲突,应该按照新劳动法执行的部分?
    谢谢
    Washun 于 2008-1-8 8:54:46 回复
    这个情况,期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来界定。
  • Z382377158的Gravatar头像
  • Z382377158   2008-1-7 18:37:10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上班有二年零二个月了 2005年11月份刚来的时候公司没说要签合同 我看了看同事都是没签 我就也没签 不过还好工资还是会发的 其他什么都没有
    不过就是近2个月来的工资不知道为什么迟迟还没发下了?
    我想问问的就是 ?
    如果辞职不做了的话 。 我的工资可以要回来吗?
    Washun 于 2008-1-8 8:53:53 回复
    属于你的工资当然可以要回来,这本是天经地义的。
    z382377158 于 2008-1-10 14:53:01 回复
    现在的养老保险是不是外地的在当地就不可参保啊 不知道为什么公司就是不帮我们这些外地的交
  • 李高的Gravatar头像
  • 李高   2008-1-7 18:24:22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是一名公司职员从元月一号新劳动法出台后我们公司就要求和我们签劳动合同。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公司工作有9年了从来没签过合同现在叫我签那公司对我以前的工龄有没有补偿。如果从现在开始签订以前工龄会不会归零 在以后离开公司有没有补偿如有补偿应从什么时候算起?谢谢!!!


    Washun 于 2008-1-7 18:36:59 回复
    之前你们单位给你交过社保没有?如果没交的话,9年时间应该欠你十几万元了,你还要不要?之前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构成劳动关系。从法律上来看,你现在签劳动合同,之前的工龄是不能抹杀的,但是你们单位也许会不承认。工龄只在无固定期限合同方面有用,其他都没多大用。如果今后你在该单位合同到期,而单位单方面决定不续签则赔你经济补偿金。如果你当面解除合同或者不续签,则无经济补偿金。如果解决不了的问题,可向当地劳动局求助。
    李高 于 2008-1-7 19:05:14 回复
    社保大部分有买只是养老保险才买了两年就退了,现在老板想从2008年1月1号开始签订合同,公司有好多都工作满9到20多年的老职工大家都想知道这份合同签后以前工龄到合同解除后能不能算在补偿金里(一年一个月)。如是自已解除合同公司有没有补偿给我们是怎样算。
    Washun 于 2008-1-8 8:52:16 回复
    原来的《劳动法》没有规定合同到期单位不再与员工续签就付经济补偿金。这个做法是刚刚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从1月1日起算,以前的都不算的。
    Washun 于 2008-1-8 8:53:12 回复
    如果合同没到期,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才算以前的工龄。
    李高 于 2008-1-8 20:03:47 回复
    你好!
    现我们公司职工就新法规定签订合同和职工在在职前工龄处理问题上职工不和公司签合同。请问这样对职工有什么处理和对老板有什么规定。谢谢!
  • 三毛的Gravatar头像
  • 三毛   2008-1-7 16:50:51  [回复] [引用]
  • 老师您好:
    我从2006年4月18日到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到现在已经一年零八个月了,就在2007年12月31日上午10:30左右公司办公室突然来电话让我去签劳动合同,(实际上我知道公司是想躲避劳动法的风险)但是我看到劳动合同里面只有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我当时没有同意签,公司老板找我问为什么不签,我告诉他应该和其他员工一样也给我上养老保险即"三险",但是老板说:"我们咨询过劳动部门和法律人事,没有规定我一定要给你上养老保险,只要给你上保险就行,上什项目不重要.你干满三年我肯定给你上".我没同意.现在我想问您的就是他让我签的合同里面没有给我提供和其他员工一样的待遇,也没有和我商量,我们之间没有达成一致,对与这份劳动合同我是否有权不签?我不和他签劳动合同是否影响我要求补偿?再有,他们让签的劳动合同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我以前在公司工作的这一年零八个月就不算数了,这是否合法?
    Washun 于 2008-1-7 17:13:56 回复
    你们单位的所做所为是违法的,签订劳动合同就要缴纳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这几项是不能少的。和法律冲突的合同是无效的,针对你单位工龄归零的情况可向劳动局举报。
  • 期待帮助的Gravatar头像
  • 期待帮助   2008-1-7 11:03:01  [回复] [引用]
  • 签定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一家国企上班已经半年多了,没有签定任何合同,不在正式编制里,而且每个月工资不到同工同事的一半儿,现在他们只说让签合同却没有实际行动,但是根据意思是让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这合理吗?
    Washun 于 2008-1-7 11:13:06 回复
    区别详见http://ldjy.beijing.cn/08ldht/n214055446.shtml
  • 可怜的人民教师的Gravatar头像
  • 可怜的人民教师   2008-1-7 9:29:22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我是2002年上的班,到现在为止仍然在教育上工作,我不属于正式的在编教师,是乡开资,可自从上班起,我的工资一直就是400元,没有任何的保险金,而且工资是三个月至半年才发一次,我想问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应如何解决呢?
    Washun 于 2008-1-7 9:54:09 回复
    单位有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有没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另一方面你也需要一些利于你自己的证据。
  • 冯禹铭的Gravatar头像
  • 冯禹铭   2008-1-6 16:32:28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名司机.在一家股份制运输公司开车.工作三年,发觉公司制度不合理.现准备离职.请问:有没有赔偿金拿???
    各位大虾.帮忙解决下..谢谢。.!
    Washun 于 2008-1-6 16:54:35 回复
    你主动离职或终止合同则无经济补偿金。
  • 你好的Gravatar头像
  • 你好   2008-1-5 18:25:42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家企业连续工作了12年,只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用人单位想与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想问一下这样我能得到什么保障或补偿么,谢谢
    Washun 于 2008-1-6 16:53:39 回复
    现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与你不续签,则给与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从08年1月1日算起,不满6个月则付你半个月工资。
  • clubkoala的Gravatar头像
  • clubkoala   2008-1-5 11:03:14  [回复] [引用]
  • 你好!随着国家各项法律规章的不断完善,《新劳动合同法》已于今年元月起正式生效了,很想多了解些详细的东西,以便能更好的保障我们的权益。偶然在网上发现了你的博客,真的觉得挺好的,以后我会经常光顾这里的。
    另外,我想问一下,剥夺劳动者应享有的休息日,更谈不上给什么加班费。单凭这一点用人单位算违反吗?若解除合同有补偿吗?对于以前签订的合同还未到期,在新法实施后有什么说法?
    最后,真的希望这些新出台的法规和条例能真真正正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但愿一切不都只是---看上去很美!
    Washun 于 2008-1-5 12:20:43 回复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如果有违反劳动法的,员工可以单方面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按损害情况给予经济补偿。以前合同未到期的,里面有与新法冲突的地方,应按新法执行,缺少的部分条款应补齐。没有冲突的地方继续执行。具体要等实施条例出台再确定。
    clubkoala 于 2008-1-20 18:56:59 回复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我想知道《工资条例》的出台,是不是就从法律上规范了以前老板一人说了算,看人给工资的现象吗?但现在单位的工会都是形同虚设,根本没有什么协商一说。真是令人气愤啊!
    clubkoala 于 2008-1-20 18:57:07 回复
    非常感谢你的回复.我想知道《工资条例》的出台,是不是就从法律上规范了以前老板一人说了算,看人给工资的现象吗?但现在单位的工会都是形同虚设,根本没有什么协商一说。真是令人气愤啊!
  • 可的Gravatar头像
  •    2008-1-4 22:50:45  [回复] [引用]
  • 可以将社保费一并算给工人,让其自行缴纳不?????(他缴不缴不管他了,反正钱是给了的)

    这样做违法吗?????
    Washun 于 2008-1-4 23:29:54 回复
    不行的,社保都是以单位名义统一交纳的,而且单位一般都要有社保帐户,个人不能单独去缴纳的。按照新劳动合同法,没有即时缴纳社保,员工随时可以单方面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单位要给补偿金并受到相应惩罚。看来你缺乏社保的基本常识。
    Washun 于 2008-1-4 23:32:26 回复
    如果你给了现金,员工的社保仍没有办理,你不但连给出的钱都收不回来,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赔了夫人又折兵。
    可 于 2008-1-6 22:13:42 回复
    哦,谢谢
    可 于 2008-1-6 22:13:44 回复
    哦,谢谢
  • 生气的Gravatar头像
  • 生气   2008-1-4 14:27:48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股份制公司上班已有7年,在它们这里说是编外员工,在这7年里,单位没有给交任何的保险金,只发少数的生活费,还不到他们在编员工(我们做同样的工作)平均工资的五分之一,离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差200多.原来离开这个单位的同志,曾起诉过,只是他们得到了补偿,现在职的人单位还是不管交任何保险金之类的费用.
    今天单位让我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我不知道要不要签,是不是如果签了那原来的7年班就白上了,得不到任何补偿了?谢谢解答.
    Washun 于 2008-1-4 14:37:36 回复
    建议去劳动局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获得补偿,教训一下他们。新法刚刚实施,劳动部门对顶法裁员、“工龄归零”都很重视。
  • 我的Gravatar头像
  •    2008-1-4 13:05:38  [回复] [引用]
  • 我于2006年2月进厂的,但厂家一直叫我们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但签订合同过后,必须在每个月的工资中扣出10%作为培训金,相当押金,但两期间,如果要辞工,但这10%的培训金,就不能退回,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Washun 于 2008-1-4 13:10:02 回复
    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无论以任何名义,在工资里面扣除都是违法的。再者,你们单位实际上有没有培训,可否有培训的书面记录,比如签到表等。建议去当地劳动局咨询或者举报。
  • 老张的Gravatar头像
  • 老张   2008-1-4 12:21:07  [回复] [引用]
  • 我今年63岁,自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某公司家属区看大门,第一年签了合同,后来就没再续签.期间,单位没有为我交过任何保险.我和该公司之间的关系是不是属于劳动关系?单位是不是应该为我交纳社会保险费?我应该怎么做?
    Washun 于 2008-1-4 12:47:55 回复
    你与单位的确产生了劳动关系,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但你的年龄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根据政策规定无法再补办参保和办理退休手续,目前只能采取生活费代发的形式解决其劳有所养问题。
    老张 于 2008-1-4 13:02:59 回复
    非常感谢!
    就是说,我除了现在每个月400元的工资外,还应该再得到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是这样吗?请问生活费数额有规定吗?我和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后,这部分生活费还存在吗?谢谢您!
    Washun 于 2008-1-4 13:06:25 回复
    国家对生活费没有规定,是单位出于人道主义给,不给也不违法。你现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了。和单位的关系应该被定义为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应该属于民法范围。
  • 受伤的农民工的Gravatar头像
  • 受伤的农民工   2008-1-4 10:42:27  [回复] [引用]
  • 我在十堰市太和医院上班了13年现在医院把我们交到中介公司。而且把我们以前的工龄归零!以前没有给我交纳任何保险金。请问医院现在把我们给强行给辞退了!我们现在要求医院给我补交以前的社会保险金应该怎么给我们补交!!!!谢谢
    Washun 于 2008-1-4 10:53:01 回复
    首先应和医院沟通,不行的话就向劳动局举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bing的Gravatar头像
  • bing   2008-1-4 0:01:56  [回复] [引用]
  • 请问在珠海地方的最低社保费应缴多少啊?
    Washun 于 2008-1-4 10:51:56 回复
    我不清楚,请去查询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
  • 小小的Gravatar头像
  • 小小   2008-1-3 12:38:16  [回复] [引用]
  • 本人在一学校做外聘老师,现在工作已经有一年半了,可是学校至始至终都没有和我签任何合同,也没有给我上过任何保险,请问如果要求签,我应该怎么和学校说
    Washun 于 2008-1-3 13:23:42 回复
    签合同是双方的义务,就直接给他们说啊,不要就去劳动局举报吧
  • 小米米的Gravatar头像
  • 小米米   2008-1-3 11:31:44  [回复] [引用]
  •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07年7月办理内退手续,之前是与股份公司签定的合同.现在是在合资公司当劳务工,也签定了合同.公司现在要与我解除劳务工聘用关系,可以吗?
    Washun 于 2008-1-3 13:25:11 回复
    公司要解除劳动关系只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就可以了,比如说提前30天通知,给经济补偿金。
  • 谢谢的Gravatar头像
  • 谢谢   2008-1-3 0:03:46  [回复] [引用]
  • 请问,

    1.工人怕麻烦,不签和同,说多要点工资就是了,..可以用他吗?用了违法吗?

    2.如果协商一致,都不签合同也不违法,,那还要个什么说明来证明这个不签的事是协商过的吗?
    Washun 于 2008-1-3 8:33:16 回复
    不签合同,不管怎么样都是违法的。和法律抵触的协议均为无效条款。
  • 灿烂的微笑的Gravatar头像
  • 灿烂的微笑   2008-1-2 22:04:46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想问一下,做一休一,遇上法定假日怎么休?比如这次元旦,元旦当日如正好轮到工作,该如何算。如正好休息,那此天休息算是国定假日休,还是算自己轮休?如果算国休,那自己就等于少休一天,如果算是轮休日,那国假日就等于没有了。遇上这种情况国家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Washun 于 2008-1-3 8:34:28 回复
    请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http://news.sina.com.cn/c/2007-12-16/123714533324.shtml
  • woshishui的Gravatar头像
  • woshishui   2008-1-2 20:34:28  [回复] [引用]
  • 我从2002年起在一家私企上班,档案一直由公司保管,现在公司领导让我将档案转到我家的街道办事处,说在给我重新招回来.说是我是北京人,重新招我回来对公司有优惠.请问有这回事吗?这对我有影响吗.如果我想在2月份以后辞职,又有什么影响吗?
    Washun 于 2008-1-2 21:49:32 回复
    我不了解北京市有什么具体规定,谨慎起见,你可到当地劳动局咨询。
  • 劳动者的Gravatar头像
  • 劳动者   2008-1-2 16:04:18  [回复] [引用]
  • 你好!

    我在一家国营单位!我于2006年4月就在这家单位上班!
    当时单位称我们是临时工没有合同可签?这个问很让人不理解
    什么样的人才能算是合同工!这样我就在这个单位工作了近两
    年!
    现在新的合同法颁布了!可是我的单位为了不想签定劳动合同!
    却要我们交三金!如果交三金就会从我每月工资800元里扣除200
    元和要我个人出一部分来交三金!我们是临时工!我不想交三金!
    单位却说:“如果不交三金就不能签定劳动合同了!”
    如果还是不签定劳动合同的话,要我写一份声明说:“
    本人自愿不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将来有举报行为!单位要追究其
    员工责任!”这是单位让我们写的!
    我想问问您!我感觉自己被骗了??
    您说我该怎么办!?????????/

    youyou 于 2008-1-2 19:57:30 回复
    从08年1月1日起单位就必须与员工签合同,并缴纳各项保险,不存在任何一方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的情况,这都是违法行为。
  • 84211314的Gravatar头像
  • 84211314   2008-1-2 15:32:35  [回复] [引用]
  • 我于2005年3月在某公司任职,该公司收取我1000元押金,该公司从未给职工交纳过各项保除,并经常延期迟发工资,也未与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请问是否违反劳动法?我能否获得补偿?
    Washun 于 2008-1-2 15:37:27 回复
    收取押金,不签合同,不交社保,拖欠工资,样样都是违法的,你们单位五毒俱全啊,快去劳动局告他们吧。
  • 无端端路人甲的Gravatar头像
  • 无端端路人甲   2008-1-2 15:25:15  [回复] [引用]
  • 我是这家公司06年11月从学校直接挑选过来工作的,工作到现在一直没有签订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500元,试用期过后涨到了750元,07年3月份加了50元,一直都无“三金”!现在要签合同了,如果合同上的工资和我期望的工资有差别,我可以拒签么?如果因为拒绝签合同而被辞退的话,我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无端端路人甲 于 2008-1-2 15:26:22 回复
    如果我自己离开,还能得到补偿么?
    Washun 于 2008-1-2 16:20:36 回复
    单位之前没有和你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但是现在你主动不签则没有经济赔偿。
    无端端路人甲 于 2008-1-3 16:57:04 回复
    是补偿!不是赔偿! 补偿金 和以前的社会保险啥的都没有?
    Washun 于 2008-1-4 10:54:52 回复
    以前的那些应该还没有过诉讼期,应该通过劳动仲裁使单位给你补偿。但是之后的,你如果单方面不签合同则没有经济补偿。
  • 二博的Gravatar头像
  • 二博   2008-1-2 15:09:51  [回复] [引用]
  •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84年参加工作的,在一个国营单位,后来企业办多经,我和一批同志因表现好被派到多经工作,后来由于企业发展,我所在的公司与地方上的一个小单位组成一个独立法人公司,我们由于这个原因到了这个独立的法人公司,公司的董事长是我原公司的副总,我们的劳动合同一直是与原公司签订的,但我们的工资和奖金不是由所签合同的公司进行发放,而是由新组建的独立法人公司进行发放,由于各种原因,我所在的独立法人公司的收益与我所签合同的公司的收益不能相比,每年都有很大的差距,这样的情况,我所签订合同的单位是不是违法,他们是否应将差额予以补齐?
    youyou 于 2008-1-2 20:07:12 回复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是84年参加工作的,在一个国营单位,后来企业办多经,我和一批同志因表现好被派到多经工作,后来由于企业发展,我所在的公司与地方上的一个小单位组成一个独立法人公司,我们由于这个原因到了这个独立的法人公司,公司的董事长是我原公司的副总,我们的劳动合同一直是与原公司签订的,但我们的工资和奖金不是由所签合同的公司进行发放,而是由新组建的独立法人公司进行发放,由于各种原因,我所在的独立法人公司的收益与我所签合同的公司的收益不能相比,每年都有很大的差距,这样的情况,我所签订合同的单位是不是违法,他们是否应将差额予以补齐?
    你现在所要搞清楚的是你的合同到底是和谁签的,你的人事档案都在哪里?你所在的独立法人公司是和你以前的单位是隶属于一个总公司下嘛?如果是隶属于一个总公司那建议你变更一下合同条款,重新约定一下工资等事项。如果本身就不属于隶属关系,那你就和以前的公司去协商解除,和新单位重签合同。

  • 123的Gravatar头像
  • 123   2008-1-2 13:29:36  [回复] [引用]
  • 我是于1984年8月至今一直在国资委的下属单位工作,当时属于临时工,到现在一直没有签订过任何书面合同,其间曾多次向单位申请签订劳动合同但单位拒绝签订合同.请问我现在能够补签劳动合同,并享受基本养劳保险吗?
    Washun 于 2008-1-2 13:42:07 回复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建议你去劳动局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注意收集证据。
  • huhu的Gravatar头像
  • huhu   2008-1-2 12:21:59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是07年4月进的公司(其中试用期3个月),公司到现在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按新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请问1.用工之日起是指哪一天开始(是从从进公司开始算起还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2.向我这种情况,如要拿二倍工资的月数是从07年开始还是从08年1月1日算起?谢谢
    Washun 于 2008-1-2 12:25:14 回复
    现在很难说了,《劳动合同法》目前还有一些条款存在争议。
    youyou 于 2008-1-2 19:42:15 回复

    从08年1月1日起单位就应该与你签劳动合同了,如果到08年1月31日单位还没签,那么他就应该支付你二倍工资了,这个二倍工资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起,直到签订合同为止,如果这个违法行为超过1年了,那就视为无固定期的合同了。
    youyou 于 2008-1-2 19:52:10 回复
    从08年1月1日起单位就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如果到1月31日还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他就应该支付二倍工资了,这个二倍工资支付是从08年1月1日开始算起,直到签订合同为止,但如果这种违法行为超过1年了,那就视为你和他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 小张的Gravatar头像
  • 小张   2008-1-2 10:33:14  [回复] [引用]
  • 我现在,在上学但是在业余时间找个记时工(餐饮)但是公司支付我们每小时3元钱 还是服装押金100,而且节假日没有加班费.还有适用期7天每小时2.5元 还有许多杂费(如碗损还要扣我们记时工的钱)
    公司也没跟我签定任何的劳动合同 .这违不违法
    Washun 于 2008-1-2 12:24:04 回复
    你还是学生,还不是法律所定义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只能当作一种民事行为。
  • 很高兴的Gravatar头像
  • 很高兴   2008-1-2 10:29:09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个洗车场的老板,工人经常换,最多干两年。合同好签保险手续麻烦,工人好多自己不愿意签合同,只要多拿现金,向这种情况怎么办。
    Washun 于 2008-1-2 12:22:59 回复
    如果你不怕违法的话,也可以考虑一下。
  • 飞飞的Gravatar头像
  • 飞飞   2008-1-2 8:24:45  [回复] [引用]
  • 我从进公司开始就交押金,这完全违反了合同法...该怎么处理?
    Washun 于 2008-1-2 8:44:53 回复
    向当地劳动局举报啊
  • 小白的Gravatar头像
  • 小白   2008-1-1 18:14:28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外资公司工作,到2008年4月30日合同到期满14年,如果公司不与我续签合同,我的月薪4200元(包括深圳市最低工资在内)我能获的多少补偿金?如何计算的?谢谢给予答复!!
    Washun 于 2008-1-1 18:40:58 回复
    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则赔你半个月工资。按照过去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一半计算。

    由 Washun 于 2008-1-1 18:44:15 最后编辑
  • 真行者的Gravatar头像
  • 真行者   2008-1-1 17:13:09  [回复] [引用]
  • 我已经连续签了2次固定合同,马上要签无固定期合同了!无固定期合同不加入工会合法吗?无固定期合同是否属于在册职工?
    Washun 于 2008-1-1 17:26:08 回复
    今天《劳动合同法》才生效,“连续签两次”从今天起算。你现在还是0!

    由 Washun 于 2008-1-1 18:41:40 最后编辑
  • xiaochen的Gravatar头像
  • xiaochen   2008-1-1 16:34:07  [回复] [引用]
  •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来到公司实习过两个月,后来回学校考试那证。直至2007/07/13又来到这家公司。可是到现在该公司还未更本人签定什么合同的,不知道是否在某些方面没有得到维护了?请各位高手帮忙解析。(我该怎么办?)
    Washun 于 2008-1-1 17:12:13 回复
    从今天开始,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不签劳动合同法超过一个月就要付双倍工资。你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 你好的Gravatar头像
  • 你好   2008-1-1 12:38:23  [回复] [引用]
  • 你好老师:本人是一家国有企业在98年招聘的一名劳务工,从事操作岗位(与全民合同工)混岗到现在,08年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单位似乎要规避新合同法的一些不利条款,决定把我们98年同时招聘的劳务工集体调离原岗位,这样做是否合法!!!
    Washun 于 2008-1-1 14:58:03 回复
    你原来签合同是跟谁签的,里面有没有规定岗位?如果有规定岗位,则不能随意调换岗位,需要协商一致。如果没有规定岗位,那么调岗后待遇有没有改变?
  • 肖克勇的Gravatar头像
  • 肖克勇   2008-1-1 8:54:04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在我们公司已经有7年了从来都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这样公司是不是违法啊! 如果我去劳动局举报,公司把我辞退了是否有
    经济赔偿金,

    youyou 于 2008-1-1 11:35:35 回复
    这是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去举报,如果单位因为这样把你解雇,你应该得到补偿
  • 匣子的Gravatar头像
  • 匣子   2007-12-31 11:40:05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是04年8月份到我现在的这个公司上班的,到现在也有几年了,一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明天起我国就实施新劳动合同法,我们原来就没有上过什么险,从来就没有见过,我要是现在想和公司签合同,应该注意什么?还有我们公司基本是一个夫妻公司,干什么事情都是人家说了算,我们现在很压抑,其次,我们是一个销售公司,公司没有挣到钱,给员工不发工资或少发这合法吗?
    youyou 于 2008-1-1 11:58:02 回复

    不论是怎样的公司,只有是依法成立的,就应该给员工签合同上保险,不发或少发工资这都是不对的,你的工资最低不能低于你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含个人保险缴费部分)。
  • 谁能解决的Gravatar头像
  • 谁能解决   2007-12-31 8:40:28  [回复] [引用]
  • 我是吉林油田的劳务工,我每个月的工资只有400元!!!400元能做什么,也许都不够普通工人一顿饭店的消费,也许都不够普通工人家孩子一个月的花消,也许都不够爱美人士买一次化装品的支出。石油工人的劳动强度、劳动风险不用多说,想一想铁人王进喜就能体会得到。社会主义初期阶段实行按劳分配,可是我的付出与回报明显不成比例!!!再说同工同酬的问题,这是劳动法里面的条例。可是我与普通工作从事着同样的工作工资确是普通工人的1/3!!!我劳动创造的另外2/3哪里去了???????这算不算是被剥削呢????????创造同样的价值却只有正式工人收入的1/3!!!!!劳务派遣就要忍受剥削吗??????谁能告诉我吉林油田几千名劳务工该该怎么办???????
    youyou 于 2008-1-1 11:32:01 回复
    同工同酬指得是相同的工作,等量的劳动,相同的劳动等级,给予相同的报酬,而且新的劳动法对劳务派遣有了明确的要求,一般指的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这就要看你的单位是否符合这些规定了,如果不符合他就不能走派遣,你明白了嘛。
  • 关于违约金的Gravatar头像
  • 关于违约金   2007-12-30 15:25:42  [回复] [引用]
  • 请问,我今年7月份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入职,当时就跟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约定签约3年, 试用期6个月,如劳动者解约需赔偿(500*剩余合同期限+培训费),如工作6个月,就需赔偿公司500*30+培训费。这不符合新的劳动合同法。针对国家出台新的劳动合同法,所有公司不是要在2008-1-1与所有员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吗?我所在公司不与我们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youyou 于 2007-12-30 19:06:14 回复

    没有必要重新签订新得劳动合同,如果新老合同条款发生冲突,按新合同法得内容执行就可以了,而且新的劳动法中提出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和竞业限制条款以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得违约金,所以你单位得行为是违法得.
  • 关于未签合同未交社会保险的Gravatar头像
  • 关于未签合同未交社会保险   2007-12-30 13:34:08  [回复] [引用]
  • 请问:
    我在现公司已做四年半,职务是业务外派,但是公司一直未与我签劳动合同,也从未缴过社会保险.请问新劳动法实施以后,对于我们公司这种违规行为,我们将通过什么方式要求公司对我们几年未得到的福利进行补偿?我们将得到怎样的补偿?谢谢!
    youyou 于 2007-12-30 19:10:52 回复
    单位应该从08年1月1日起给你签合同,上保险,如果你想追讨以前的保险,你只能通过法院了。
  • 开心的Gravatar头像
  • 开心   2007-12-30 10:39:54  [回复] [引用]
  • 你好:
    我自己开了一家私企公司,我没有和员工签合同,请问违法吗?如果现在开始和他们签合同,需要给他们上保险吗?如果给他们上保险,我和员工是不是需要分配保险费?

    请帮助!!!!!
    多谢!!!!!
    Washun 于 2007-12-30 11:05:23 回复
    不签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你可以看看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超过一个月不签,则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则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必须缴纳保险的,对照工资水平选择缴纳基数,国家对单位个人缴纳的比例有最低规定。你上你们当地劳动局网站查询。
  • 学的Gravatar头像
  •    2007-12-30 0:35:44  [回复] [引用]
  • 请问:
    1.劳动者自愿放弃签合同,允许吗?单位有责任吗?
    2.合同中劳动者自愿不要求单位交社会保险金,合同有效吗?可以吗?
    Washun 于 2007-12-30 10:04:34 回复
    劳动合同都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只要一方不愿意都可以。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自愿不缴社保是无效的。

    由 Washun 于 2007-12-30 11:06:06 最后编辑
  • 肖克勇的Gravatar头像
  • 肖克勇   2007-12-29 21:56:59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在我们公司已经有7年了从来都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这样公司是不是违法啊!
    Washun 于 2007-12-29 23:19:20 回复
    不签劳动合同肯定是违法的,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 安娜的Gravatar头像
  • 安娜   2007-12-29 15:19:42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是大商场里专柜的一名售货员,是专柜老板招进来的,老板只是代理这个品牌进驻的商场,我们老板没有公司,只是个体,请问我们老板要给我们买养老保险吗?
    Washun 于 2007-12-29 16:49:55 回复
    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个体户也适用,你们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合同和购买社保(医疗、生育、工伤、养老)。
  • 柯斯的Gravatar头像
  • 柯斯   2007-12-29 9:40:56  [回复] [引用]
  • 您好!

    有点问题想请教,我将与现在工作的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时间是从明年的一月一号开始,因为还有一点疑问,所有还没有签字。我在公司作了一年半多,这段时间是属于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的,现在要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合同,合同的福利及休假有了改善,但薪酬没有变化,并且由原来的定时工作制变为不定时工作制,这样加班就没有加班费了。我的职位并非管理层职位,我想知道,公司是否有权对我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劳动法是否有相关什么样的工种或职位执行什么样的工时制度?

    非常期盼您的回复!
    Washun 于 2007-12-29 12:41:35 回复
    劳动法规定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工作制,单位都可以采用,是合法的。
  • 泰山的Gravatar头像
  • 泰山   2007-12-29 0:13:45  [回复] [引用]
  •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07年7月份进的单位,按照我的理解理应到08年4月才续签下一次合同。而现在单位通知08年1月份就要续签合同了,且这次是签3年的。请问单位这种做法合理合法么?
    泰山 于 2007-12-29 0:16:18 回复
    上面说错了,是07年4月份进的单位。
    我以为单位把续签合同提到1月份很可能是为了最后解除合同那年可以少付一年的年终奖,因为我们单位平时工资并不高,而年终奖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客观的
    Washun 于 2007-12-29 8:47:18 回复
    单位这种做法不违反法律,对劳动者来说,也没有办法的事情。
  • 张译介的Gravatar头像
  • 张译介   2007-12-28 15:18:17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想请问个问题,我原在一个农机厂上班,后来厂垮了我就在外一个商场里工作,最近厂里经过重组,叫我们回去上班,但我不想回厂了,想和厂里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厂里该如何计算我解除合同后得的报酬如何人计算,厂里的养老保险金也一直没有给我交,该怎么半?谢谢盼能得到答复。
    Washun 于 2007-12-28 19:20:00 回复
    你和你们厂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吗?工资有没有拖欠?如果你单方面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属于拖欠的工资和养老金应该为你补齐。先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提请劳动仲裁。
  • Tina的Gravatar头像
  • Tina   2007-12-28 13:07:26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已经满8年,合同到07年12月31日到期,现公司以其他公司名义与我重新签定合同,但我还是在原工作单位上班,且工作内容也未变,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的权利?(新公司与原公司在同一个楼面)
    Washun 于 2007-12-28 19:17:19 回复
    你们单位在规避新的劳动合同法,如果你能拖延到1月1日最好了。
  • 许愿的Gravatar头像
  • 许愿   2007-12-27 13:49:01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想请问下我现在与一家公司谈好明年3月份去正式上班,但人事要求12月底前就要签合同,这种情况下是适用新法还是旧法?人事这样做是否是在规避新法的条例?对我有什么影响?我该怎么做?
    Washun 于 2007-12-28 19:14:18 回复
    现在还很难说,不过对于你来说,年后签合同是最好的选择。
  • 咨询的Gravatar头像
  • 咨询   2007-12-26 13:32:29  [回复] [引用]
  • 老师,您好。我通过人才中介派到现单位工作两年,但现单位协会是没有用人编制的。现在他们将让我们换一家单位挂靠,岗位不变,但希望我们在一年的时间内能找到其他工作。我想反正是让我们过渡,还不如现在离开。如果我现在离开,他们有赔偿吗,如果有标准是多少?
    Washun 于 2007-12-26 18:13:04 回复
    没有赔偿金的。
    kkkkkkkkk 于 2008-1-1 13:27:05 回复
    kkkkkkkkkkk
  • 求助的双手的Gravatar头像
  • 求助的双手   2007-12-25 22:59:52  [回复] [引用]
  • 老师:您好!现在我们也面临一个非常困惑的问题,我们现在在一家国企以岗位劳务工(就是和正式工干的活一样,但是工资只拿到正式工的一半700元无三金)的性质干了8个月了,现在马上要到1月1号了,可是公司要我们今天全部离岗,到劳资那里就给了两种选择:1.和第三方劳务公司签合同。(月工资700元还要扣三金)2.走人。

    请问用人单位这种做法有没有错?
    youyou 于 2007-12-27 9:41:42 回复
    建议你通过仲裁来追讨你之前的保险以及你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 请求帮助的Gravatar头像
  • 请求帮助   2007-12-25 8:40:44  [回复] [引用]
  • 你好老师:
    我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干销售业务7年,2008.02合同到期,但是在2007.12.24公司通知要我自己写辞职报告.在这之前公司每年和我前劳动合同,只发工资800元/月,没有交其它相关费用(社保/失业等),并且公司即将整体上市.请求老师帮助
    youyou 于 2007-12-25 15:51:54 回复
    只能告诉你如果你个人提出解除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提出就有,800元的工资如果没有低于你所在地区的最低工资的话,那也没有问题,至于保险,你就只能通过法院去追讨,因为仲裁的时效期以过。
  • 小花儿的Gravatar头像
  • 小花儿   2007-12-24 22:22:54  [回复] [引用]
  • 新劳动法里有一条是在同一单位工作满十年,就可以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请问这个十年的界线是从08年1月1日以后算起的还是包括08年以前的工龄加拢算起的?
    Washun 于 2007-12-24 23:07:39 回复
    从在该单位工作起算,和08年关系不大。

    由 Washun 于 2007-12-24 23:21:21 最后编辑
  • 研子的Gravatar头像
  • 研子   2007-12-24 21:15:35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有一个在工厂上班的朋友,在下班时间骑摩托车并带有一个女孩去买东西,在路上出了车祸,男孩没有太大的问题,女孩严重些(没有性命危险),现在住院,工厂是否应该承担医药费呢?
    Washun 于 2007-12-24 23:06:20 回复
    如果在上班路上出现意外伤害的话,单位需要承担一定医药费的。
  • 心清舒畅的Gravatar头像
  • 心清舒畅   2007-12-24 20:10:28  [回复] [引用]
  • 现在公司为了躲避劳动法...要签三年合同..合法吗???在这段时间辞工是没有钱赔的..
    Washun 于 2007-12-24 21:16:00 回复
    公司要签三年合同当然合法呢,和规避合同法有何关系?
  • wangliuhong的Gravatar头像
  • wangliuhong   2007-12-24 18:59:50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想请教:我是一名医生,单位送我出去进修学习,当时单位要求自己联系,联系好了,因进修费高,要求我自己出一万,单位出一万七,进修一年,单位害怕我进修后不回去上班,就双方签了一份合同。进修后回原单位工作满15年,中途离职赔十万违约金,还有进修费和当年的工资收入。如果单位无故开除我,赔个人五万,当时因进修心切,也就签了。现请问一下这个合同合理合法吗?请哪些地方无效。谢谢。
    Washun 于 2007-12-24 19:19:58 回复
    这个合同的违约金太高了。可参考你们当地有没有规定。比如北京市今年新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九条:“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另外,违约的话扣工资是不合法的,单位没有理由剥夺任何人合法取得的劳动收入。详情请咨询你们当地劳动局。
  • youyou的Gravatar头像
  • youyou   2007-12-24 15:40:27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我在这家公司已做了13年请问我要是合同到期不做了那么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或者说公司和我终止合同那我又得到多少赔偿呢?
    2007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中止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08年后到期中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1月1日算起。
    如果你个人提出终止合同,那没有任何补偿,如果单位提出终止,你可以有劳动合同终止的就业补助金,具体应分段执行,07年之前给6个月的
    08年以后的从1月1日后算起,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微笑的Gravatar头像
  • 微笑   2007-12-24 9:35:02  [回复] [引用]
  • 有几个问题请教:
    1.08年1月份以后签订的合同是否必须用新的合同文本呢?
    2.像保安这样的临时工,是否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签用工协议可否?
    Washun 于 2007-12-24 10:27:01 回复
    国家没有规定必须使用新的合同文本,但是你的合同上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条款。
    使用临时工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或者采取派遣制用工。无论怎样的形式,员工的保险是必须缴纳的。
    天天 于 2007-12-24 15:04:17 回复
    你好!老师: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08应届毕业生,明年以来就要找工作了。请问我们在面对新劳动法的时候,作为实习生是否需要签订合同呢?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天天 于 2007-12-24 15:04:19 回复
    你好!老师: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08应届毕业生,明年以来就要找工作了。请问我们在面对新劳动法的时候,作为实习生是否需要签订合同呢?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youyou 于 2007-12-24 15:19:00 回复
    我现在,我在这家公司有16年了,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年的签,我合同是到2008年3月31号就到了,如果公司不要我了,还是我不做了,有没有赔偿呢?
    这条回复有点不明白,文件中有提到(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那怎么就成了半个月工资了呢?
    youyou 于 2007-12-24 15:23:23 回复
    个人认为实习生应该签学校,单位和个人的三方协议,协议中约定权利,义务有问题以协议为主,发生纠纷找法院,因为你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者。
    youyou 于 2007-12-24 16:08:39 回复
    本人是劳动保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在新的劳动法正是实施前,很想就新法中的一些条款内容和大家一起探讨,如果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发到我的邮箱:6857170@hexun.com我将一一回答。
  • 李华的Gravatar头像
  • 李华   2007-12-22 15:46:30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现在在深圳一家二千多人私人企业工作快六年了,公司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现在2008年劳动法元月一号正式实行,公司在这几天要我们签合同从2007年10月1号签到2009年9月30号,那以前我的工龄能得到赔偿吗,如果我不签让公司解雇我我能得那些补偿比如社保之类的,还有赔偿月平均工资是包括加班费和津贴吗,诚恳盼望你的回复,谢谢
    youyou 于 2007-12-27 9:51:06 回复

    本身公司没有签订合同就是单位的违法行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关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双方随时都能够终止,单位应该赔偿你经济补偿金,按你在这个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赔偿,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基数按你的公司台帐最后记入的数为准,保险你可以通过仲裁来追讨。
  • wuyu的Gravatar头像
  • wuyu   2007-12-21 17:57:07  [回复] [引用]
  • 91楼的说的很好,法律再好又能怎么样?对于他们来说对策早就想好了,天下是他们的,社会底层的人们永远是受他们的剥削和宰割。
    朋友 于 2007-12-27 14:44:51 回复
    我有同样的感受
  • xiaoxiao的Gravatar头像
  • xiaoxiao   2007-12-20 20:03:36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是一名护士,06年毕业的,我于07年1月受聘到哈尔滨市的某家医院,当时说好试用期三个月到一年不等,看工作表现,可分配到科室后才知道好多干了一年多甚至两年的员工的工资也没有调整,只有500元,而且都没给签合同.在新劳动法即将搬出之际,医院为稳住大家的心,又提出要每年上涨200元工资,于三年后方可签定劳动合同,三年内除了几百块的工资和微薄的奖金,一切公民的基本保障全都没有,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是否能够解决?谢谢
  • 房子的Gravatar头像
  • 房子   2007-12-20 17:40:33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在一家台资公司工作7年了,这7年没有签定一次劳动合同(中途听说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签过一次,但是很早就到期了)!现新的劳动法即将开始实施,假如公司要我从2008年1月1日起签的话,那以前的工龄还算吗?
  • 不轻易放弃的Gravatar头像
  • 不轻易放弃   2007-12-20 16:35:35  [回复] [引用]
  • 你好!从06年6月起我在一家私营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帮我买社保,直到今年10月份才买。我是否可以叫公司补回10月份以前的社保金额?

    另:公司领导在11月30号晚上打电话叫我在家休息10天,但到今天为止都没有书面通知说解雇我,或回去办理离职手续;也没叫我回去上班。在12月5号有其中一个客户11月份的货款(有200多万)到帐,我是否可以申请叫公司将此货款的提成算给我?如果公司不算给我,怎样才收拿回来?

    盼复! 谢谢!!!
  • 真的Gravatar头像
  •    2007-12-20 12:42:56  [回复] [引用]
  • 我来这家私营企业快三个月了,开始说遮签合同但公司又没给签,我想他们大概在等新的劳动法出台,现在公司方面要和我签合同,之前已经有过适用期,现在合同里又有试用期??????最重要的是试用期工资比现在的工资还要低????帮忙解答。。。
  • 这合法吗的Gravatar头像
  • 这合法吗   2007-12-20 9:11:25  [回复] [引用]
  • 我们单位现在正在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但是新合同职工不是和法定代表人签订,而是和经理办的主任签订,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 宋立滨的Gravatar头像
  • 宋立滨   2007-12-19 22:35:22  [回复] [引用]
  • 我在中国网通公司工作了12年了可是劳动合同是一年已签的现在公司要和我终止劳动合同我应该如何索要什么样的补偿?
  • 张森的Gravatar头像
  • 张森   2007-12-18 3:17:50  [回复] [引用]
  • 我是基层政府的在编的全民合同制,2002年1月份合同到期后,未与单位签订合同至今,工龄已有15年,请问老师我这种情况怎麽办?是不是默认合同延续.是否适用新法?
  • jack的Gravatar头像
  • jack   2007-12-17 20:20:31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夜总会做网管工资4000元一月,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合同,我已经干了二年多二个月了,也没有给我办过保险,二年多来一直没有给我放过假期,就是过年才给了三天假期,也没有加班工资,就连过年的三天工资还给我扣了,那个月只给我发了二十五天工资。现在我不想干了,我想请教一下,(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条是不是说要给我多发二年的工资啊?我还可以得到那些补偿?谢谢各位能帮帮我
    Washun 于 2007-12-17 20:39:45 回复
    新的《劳动合同法》上确实有这么一条,但是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才能生效。法律只能管到以后的事情。像你这种情况,是违反目前劳动法的,可以去劳动局举报。
    jack 于 2007-12-18 21:45:29 回复
    谢谢您的答复!
  • lijianxi1982的Gravatar头像
  • lijianxi1982   2007-12-17 15:26:07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个公司干了四年.我想明年五月辞工回家.请问有没有补尝金.
    王 于 2007-12-29 13:09:33 回复
    我和你一样。不知道该怎么办
    王 于 2007-12-29 13:49:32 回复
    怎么没有人回复这个问题
  • qimeijiang的Gravatar头像
  • qimeijiang   2007-12-17 13:24:35  [回复] [引用]
  • 版主你好:
    请教你一个问题,我是在2007年六月份自己找到我们县的一家排水公司当了一名绿化工,当时干了两个月,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三个月时参加了公司的内部招聘,录取后被安排到了泵站当运行工,现在又干了三个月,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是办公人员搞忘了吧,同时我又听说我们这些临时工将要被划到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去,由他们直接管理,但还是在这个单位上班,不知道现在还用不用跟排水公司签订合同,还是等以后被派遣公司管理后再另签,还有就是由派遣公司管理后,对我有什么不同的影响,是不是排水公司就可以随时不要我们了呢?
  • Ivy的Gravatar头像
  • Ivy   2007-12-17 9:23:01  [回复] [引用]
  • 请教一个问题:我父亲在机场做了十多年的临时工,今年单位解雇了所有54周岁以上临时工(无任何说法),由于我的父亲还差两个月就满54周岁,所以单位要求先和我父亲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然后再签两个月的合同,两个月后正好是父亲54周岁的时候解雇他,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是2008年2月份了,劳动法已经实施了,我想请问一下,根据新的合同法,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谢谢!(父亲还想继续干,或者如果被解雇,也要求单位有点说法,毕竟在那干十多年了,什么保障都没有)
  • Ivy的Gravatar头像
  • Ivy   2007-12-17 9:20:14  [回复] [引用]
  • 请教一个问题:我父亲在机场做了十多年的临时工,今年单位解雇了所有54周岁以上临时工(无任何说法),由于我的父亲还差两个月就满54周岁,所以单位要求先和我父亲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然后再签两个月的合同,两个月后正好是父亲54周岁的时候解雇他,但是那个时候已经是2008年2月份了,劳动法已经实施了,我想请问一下,根据新的合同法,我们应该怎样维权,谢谢!(父亲还想继续干,或者如果被解雇,也要求单位有点说法,毕竟在那干十多年了,什么保障都没有)
  • 冤冤的Gravatar头像
  • 冤冤   2007-12-16 16:44:39  [回复] [引用]
  • 请老师指教:我是一名农行合同工,我也已经20年的工龄了,我们都想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但农行今年8月与我们又签订了一年的合同,不得已已经签了,请问签了的1年合同有效吗?该怎么办?
  • 纪艺的Gravatar头像
  • 纪艺   2007-12-16 11:35:31  [回复] [引用]
  • 我是2005、4、7号进入工厂2007年4月受了工伤,在住院及伤病休息期间合同期早已满了几个月了,出院之后单位想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单位这样做对吗?!

    请您回复

    谢谢!
  • 命苦的Gravatar头像
  • 命苦   2007-12-15 19:10:20  [回复] [引用]
  • 我是国企下属企业的短期合同工(刚分配的技校生),我的合同是3年的,(劳资处)说:"我们的合同是临时的只是(分公司)承认,(总公司)没给名额",(总公司)不承认,请问如果明年新合同法施行,那(分公司)能给我们长期固定合同工吗.如果签了,(总公司)能承认我们是在即职工吗?也就是说以前的合同能作废吗?因为我们现在没有工资表,本钢总公司不承认我们是在即职工.所以我诚心请教.[URL=http://][URL=http://][/URL]
  • 命苦的Gravatar头像
  • 命苦   2007-12-15 19:07:54  [回复] [引用]
  • 我是国企下属企业的短期合同工(刚分配的技校生),我的合同是3年的,(劳资处)说:"我们的合同是临时的只是(分公司)承认,(总公司)没给名额",(总公司)不承认,请问如果明年新合同法施行,那(分公司)能给我们长期固定合同工吗.如果签了,(总公司)能承认我们是在即职工吗?也就是说以前的合同能作废吗?因为我们现在没有工资表,本钢总公司不承认我们是在即职工.所以我诚心请教.
  • adny2002的Gravatar头像
  • adny2002   2007-12-15 15:41:31  [回复] [引用]
  • 我2002年在一家合资公司做了5年,今年又签了2年,2009年1月30号到期。我想现在12月辞职和1月份辞职有什么不同啊,公司规定1年陪一个月的税前工资。那我要陪吗?提前30天辞职申请,离职那天是算30天后的那天吗?还是当天申请就算离职?
  • 骏马奔腾的Gravatar头像
  • 骏马奔腾   2007-12-14 22:21:50  [回复] [引用]
  • 承 诺 书

    本人 与公司公平、平等自愿地签订 年的劳动合同。鉴于公司在工作期间创造锻炼环境对本人予以培养,以及本人建造师初始注册期间使用了公司的工程业绩。本人自愿承诺如下: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予以注册的 级建造师,自获得之日起五年内由公司保管使用。本人如要索回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章,按以下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一级建造师:补偿金 壹万元整

    二级建造师:补偿金 陆仟元整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二OO七年 月 日

    这部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
  • 骏马奔腾的Gravatar头像
  • 骏马奔腾   2007-12-14 22:14:50  [回复] [引用]
  • 我们单位为了扣压我们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印章,在申请建造师注册时让我们签单位印制好的的“承诺书”,承担索回证书和印章的违约金一万元,不签就不给办证,也不退回我们的考试合格资格这书,使我们在本单位既注不了册,在外单位也注不了册,剥夺了我们自愿参加建造师资格考试取得注册的自由。
    以下是单位印制的“承诺书”内容,我想问一下,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单位定制,不让修改)签了以后,我会承担违约金吗?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本人保管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扣押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执业印章,...单位这样做违法吗?当我不在本单位工作了,要求索回资格证、注册执业证和印章违约吗?单位不经过我本人同意,在工程项目投标、执业活动资料上签章,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承 诺 书

    本人 与公司公平、平等自愿地签订 年的劳动合同。鉴于公司在工作期间创造锻炼环境对本人予以培养,以及本人建造师初始注册期间使用了公司的工程业绩。本人自愿承诺如下:在公司服务期间由公司予以注册的 级建造师,自获得之日起五年内由公司保管使用。本人如要索回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章,按以下标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一级建造师:补偿金 壹万元整

    二级建造师:补偿金 陆仟元整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二OO七年 月 日

  • liuyuetian20的Gravatar头像
  • liuyuetian20   2007-12-13 13:27:19  [回复] [引用]
  • 我想知道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工作调动的解释是怎么样的?如果另外有单位录用的话,原用人单位有权扣留档案吗?
  • 王一鸣的Gravatar头像
  • 王一鸣   2007-12-12 20:03:47  [回复] [引用]
  • 我是杭州一家贸易公司的业务员,适用期间公司没和我签劳动合同,工作一个多月,现在刚回到公司,经理什么理由也不说,就给我辞职拉,给我张纸说是离职,我该怎么办呢?
  • 唐万金的Gravatar头像
  • 唐万金   2007-12-11 19:22:01  [回复] [引用]
  • 我爸爸在一家工厂里上了十四年班了。现在公司要求下放。那我爸有什么补偿吗?而且那家工厂说:“想干,可以但以后不得找工厂的麻烦”,这样有理吗?
  • FLY的Gravatar头像
  • FLY   2007-12-8 17:57:45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名宝路华里的司机,我已经满了十年工龄了,但是公司要我签有期限合同,满十年不是可以签无期限合同吗?假如他们不给我签,他们算不算犯法?那假如算的话,到时候他们是怎么补偿我?
    Washun 于 2007-12-14 11:35:08 回复
    在08年前,满十年的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必须是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
    zhiyaer 于 2007-12-15 14:53:10 回复
    就算是08年后,签无固定期合同也得双方自愿才行,如果单位不愿意就不能签,就算告也没用
    Washun 于 2007-12-17 13:10:26 回复
    08年后,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已经签有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个人提出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能拒绝。这个在劳动合同法专门有条款规定。
  • xinsj88的Gravatar头像
  • xinsj88   2007-12-8 3:18:15  [回复] [引用]
  • 还让不让企业老总有口饭吃啊,以前的法规已经很烦琐了,再这样下去,老总就不要发展了,只考虑怎么对付员工了。这也是中国的悲哀啊!
  • 小李的Gravatar头像
  • 小李   2007-12-7 11:06:26  [回复] [引用]
  • 版主你好.
    我想请问一下.我于2005年在我们县的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做小车司机.我们的合同是每年一签的.我们的合同签订每月单位给工资450元,这其中还包括我们的所有福利.保险.换句话说就是450元包干.我于2007年3月16日又签了合同.但是我在2007年的4月8日得了重病.一直在医院住院到7月12日出院.医院还要求养病,我还要一直吃药到2008年11月底.住院费是我自己掏的.我想知道我和单位的合同有侵犯我的权益吗?我能讨回我的住院费吗?我该怎么做.
    万望帮帮我.
    Washun 于 2007-12-14 12:54:25 回复
    是不是因公负伤,如果不是那就单位可以不给补偿。
    youyou 于 2007-12-24 14:53:21 回复
    我想请问一下.我于2005年在我们县的一个行政事业单位做小车司机.我们的合同是每年一签的.我们的合同签订每月单位给工资450元,这其中还包括我们的所有福利.保险.换句话说就是450元包干.我于2007年3月16日又签了合同.但是我在2007年的4月8日得了重病.一直在医院住院到7月12日出院.医院还要求养病,我还要一直吃药到2008年11月底.住院费是我自己掏的.我想知道我和单位的合同有侵犯我的权益吗?我能讨回我的住院费吗?我该怎么做.
    万望帮帮我.
    如果是因病住院,那你休的应该是医疗期,这期间单位应当支付你病假工资(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作的80%),你也说了单位给你上了保险,那你的药费应由医疗保险来承担,并且你住院的费用不是应该直接和社保来结算了嘛?怎么还用你个人来垫付的呀,是不是你的单位没有给你上保险呀?
    youyou 于 2007-12-24 15:14:15 回复
    这条回复有点不明白,文件中有提到(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那怎么就成了半个月工资了呢?
  • admini的Gravatar头像
  • admini   2007-12-5 13:09:02  [回复] [引用]
  • 员工的合同签订日期为06年1月至08年1月,合同自然终止,经济补偿金要付06年、07年那部分吗,是不是只要付半个月的补偿就行,标准是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吗?社保有缴纳,没有其他要给的了吧?谢谢
    Washun 于 2007-12-14 11:42:26 回复
    08年前合同自然到期终止的无经济补偿金。
  • 天天的Gravatar头像
  • 天天   2007-12-4 23:46:16  [回复] [引用]
  • 我在某单位做了3个月我去辞职,厂方说还不能辞职还说没有做到半年,我说我刚来就要跟我说好!厂方又没给我合同,我现在走又拿不到押我刚来的弟一个月的钱.我该怎么办
    Washun 于 2007-12-14 11:43:36 回复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押钱也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举报。
  • shouwangdemao的Gravatar头像
  • shouwangdemao   2007-12-4 20:40:31  [回复] [引用]
  • 我在上海的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多,期间每年都签了合同,但是我们公司在今年9月份卖给了昆山的一家公司,现在公司准备在08年一月份搬到昆山,我想知道的是如果公司并没有打算辞退我们,而我们又不想去昆山上班,我们能否获得经济补偿呢?如果有,3年零4个月能补多少?
    Washun 于 2007-12-14 11:46:05 回复
    你不去昆山,单位是否考虑辞退你?如果辞退你就要给你3个月半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中原油田是这样应对新劳动法的的Gravatar头像
  • 中原油田是这样应对新劳动法的   2007-12-3 18:47:48  [回复] [引用]
  • 3、在如今的中原油田,工人被划分成了三六九等,前线的女同志上夜班,让老百姓陪着,物业的工人更是被叫做“城市农民”,(根据这次劳动法提出的,以前不是)他们的劳务工只能从事环卫岗,不能从事别的岗位,我们在新中国的今天,在共产党的天下,我们的人怎么被划分成了三六九等了呢?
    4、看一看我们的职工住房和子女上学情况,很多工作了几十年的老职工攒的钱买不起一套房子,而油田却出现了一批炒房团,其中不乏领导干部。同是油田子女,远在前线单位住的在总部上学要交借读费,初中升高中甚至要交1-2万元。请问中原油田的领导,你们又为职工办了多少实事呢?而又有多少领导干部在上海等大城市买房子,把他们的子女送到上海、国外去上学,你们孩子是明天的太阳和希望,难道普通职工子女的孩子就不是明天的太阳和希望了吗?
    看一看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看一看他们的子女,看一看他们的工资收入,看一看他们的住房,看一看他们房内的装修,了解了解民生,了解了解民情,请问中原油田的局长们,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党、国家和人民给予了这么高的权力,您为中原油田的职工付出了多少,您又索取了多少?我们的温总理都能为农民工讨工钱,我们的农民种粮有补贴,而作为一个国有企业,你在《劳动法》实施过程中,就是这样做到同工同酬的吗?就是这样为职工办了实事的吗?您能对出台的这些政策规定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吗?
    youyou 于 2007-12-27 10:15:32 回复



    劳务工,这是个什么概念,在政策中,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用工才称之为劳务,而且一旦出现纠纷是通过法院的,而不是通过仲裁的,不论是老的合同法还是新的劳动法,它指出的是只要是你单位的职工你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你所说的只是你单位的行为,建议通过你的上级主管部门去反应,尤其是在新的合同法实施后,不行就通过市一级的劳动局。


  • 中原油田是这样应对新劳动法的的Gravatar头像
  • 中原油田是这样应对新劳动法的   2007-12-3 18:47:18  [回复] [引用]
  • 《劳动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中原油田领导层积极应对,制定了各种强制规定,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是否与劳动法制定的宗旨相违背。
    《劳动法》应是维护和最大保障普通劳动者及生活在最底层劳动者权益的一部法律,而我们的局领导在开会的时候说,如果按《劳动法》同工同酬的原则,那我们在重要岗位上不准要劳务工,劳务工只能从事操作岗,不能从事管理岗。于是在新出台的规定中明确规定:除全民合同制以外的其它用工不能从事任何机关管理类的工作。为贯彻这一规定,油田出台了具体的用工规定,比如所有劳务工全部下到绿化环卫岗从事环境卫生打扫的工作。全部从事这一最底层的工作,并将岗位工资下调,同工同酬就不会提高单位的人工成本了。于是,很多的非全民制职工原先凭自己多年的努力和才能在管理岗的就不得不被迫面临这样的结局了。试问,《劳动法》在中央企业-中原油田就这样贯彻实施吗?
    中原油田劳动用工历史背景:
    自油田改革以来,绝大部分招工采用的是劳务合同工制。如今劳动法的实施让他们有何保障?他们有的是正规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不能参加职称评定,没有参加各种培训的资格,不能聘干,这公平吗?反之,看看其它的怪异现象:
    1、中原油田职工子女当兵蔚然成风,初中毕业后改户口年龄、走后门去当兵,为什么呢?就因为当两年兵回来可以按全民劳动合同制职工分配。而很多油田子女大学毕业后回油田只能按劳务合同工待遇。
    2、中原油田几乎年年都在搞工资改革,而职工工资没见涨上去,干部工资却提的很高。处级、局级干部们拿的是年薪制,年收入在几十万不等,再加上各种奖金,他们年收入不知要拿到多少。而做为奋战在一线和最底层的职工收入却很低,绝大部分在月收入千元以下或偏上,且多年不涨工资,而领导干部却说,中原油田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达到3000多元,请问这3000多元从何而来?而劳务工拿的就更少了,他们从事在最苦最累的岗位不说,还不能享受职称评定等等待遇,因为他们只是普通的工人,没有在重要的岗位上,油田制定政策规定时,没有人替他们这一低等阶层代言。与其它油田相比,中原油田干部们没有少拿,而职工工资收入已经是全国最低的了,而这绝不是耸人听闻。
  • MARK的Gravatar头像
  • MARK   2007-12-3 16:06:54  [回复] [引用]
  • 请问:
    我在一家企业做人事主管,公司为了与新劳动合同同步,要为所有的员工购买社保,但是80%的员工不领情,不愿意购买,公司又不能因此炒员工,请问该怎样去解决这个问题?而我们公司的产品全部是要出口的,面对很多的验厂,每次验厂都要公司提供社保证明,人员少了,说公司验厂不合格。唉。烦啊
    Washun 于 2007-12-14 11:41:25 回复
    肯定要买保险,否则是违法的。从员工方面调查一下不愿意买的真实原因,最好有一定激励。
    小张 于 2007-12-27 23:24:03 回复
    请问是哪个单位 我想来 66261628
    小张 于 2007-12-27 23:28:45 回复
    正想找个单位给我买社保呢 给我达电话吧 谢谢
  • bfy的Gravatar头像
  • bfy   2007-11-30 22:37:29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事业单位工作15年了,但我的劳动合同一直和单位的下属单位签定(虚设),我的事实劳动关系一直在事业单位,因为我的工作表现也成为单位的中层干部,现单位不景气要解雇我,原因是我在单位没编制.我该怎么办.
    Washun 于 2007-12-14 12:55:28 回复
    让他们给经济补偿金啊
  • hanzi的Gravatar头像
  • hanzi   2007-11-30 21:03:04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想咨询以下,我在原单位工作了7年,现在又在另单位工作也快3年了!在原单位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工作只是加班,也没办理过三金。请问一下,我现在是否可以向原单位申请补交,有没有法律上的支持......
    Washun 于 2007-11-30 21:20:31 回复
    法律上有两年追溯期,不知道你有证据吗?
  • MAGGIE的Gravatar头像
  • MAGGIE   2007-11-29 9:29:49  [回复] [引用]
  • 我现在怀孕了,合同年底到期,单位的意见是到年底不能与我签定明年的劳动合同,并想让我主动提出辞职.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Washun 于 2007-11-29 18:46:08 回复
    如果你不辞职的话,单位绝对不能解除合同,也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中止合同,否则是违法的。如果单位逼你辞职,你可以去劳动去举报他们,罚死他们,吊销他们营业执照!单位要一直负责到生完小孩结束产假为止。
  • sea的Gravatar头像
  • sea   2007-11-27 19:58:44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名医生,工作了一年多,现单位已帮我们转了正式工。但单位现在为了留着我们,要我们签一份聘用协议书,协议书内要求我们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五年,如果违约就要赔差不多两万块的违约金。请问这样要我们签聘用协议书合理吗?这样的协议书有没有法律效力?两万块的违约金太多了吧,我们第一年才拿了差不多两万块的钱。
    Washun 于 2007-11-29 18:55:39 回复
    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qiong的Gravatar头像
  • qiong   2007-11-27 18:30:18  [回复] [引用]
  • 你好:请问同岗位同工种,薪金待遇就不一样,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Washun 于 2007-11-27 18:32:41 回复
    薪金待遇不可能完全一样的,因个人能力、工龄、考核绩效、出勤情况等都会产生差别的。
  • 霞女的Gravatar头像
  • 霞女   2007-11-27 15:24:33  [回复] [引用]
  • 42. 个体工商户 于 2007-10-27 13:12:13 说:
    您好,主持人!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店,雇用了5个店员。
    新劳动法的推出我十分关注,因为直接关系到小店今后的发展和生存。
    现在有如下几个问题:
    1、象我这样的个人雇用店员也要适用于劳动法吗?
    2、如果要,开店的成本大大增加,甚至导致亏本,我该把店员在2008之前全部解雇吗?我只能把家里人请来帮忙了。
    3、如果我让店员入股,让她们成为小股东,这样她们也算是老板,就不用签劳动合同了吗?
    Washun 于 2007-11-27 18:40:57 回复
    个体户也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如果把员工吸纳为股东,应该算作合伙人,可能不受劳动法制约。其实,只要你平时对员工都不错,这么几个人也不会怎么样的。
  • 民工的Gravatar头像
  • 民工   2007-11-27 11:07:30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个民工,在百安居做施工队长已经好几年了,刚开始每年签一次室内装饰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和参加意外伤害事故互助基金会,后来改成室内装饰工程劳务协作合同和参加意外伤害事故互助基金会,参加意外伤害事故互助基金会是要我们自己从应得人工费中交付千分之五给百安居,我们是临时工百安居随时都可以炒了我们而且得不到任何补偿,也不给我们上任何保险等,请问这是合法的吗?今年又找了一个第三方劳务公司跟我们签霸王劳务合同,不签就滚蛋,说我们是第三方劳务公司派来的。我们算什么样的劳动者,应该得到什么样的保障,享受什么样的待遇,得到什么样的工资?请各位高人指点,如果有可能去百安居核实就行了。
  • 无言是银的Gravatar头像
  • 无言是银   2007-11-27 8:06:31  [回复] [引用]
  • 你好,想请问一个问题,万望回答。新的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后,机关事业单位可否与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我于03年在一家行政单位文印室工作,原先文印室工作人员因身体原因调往了其它科室,先前签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于07年底到期。单位是否可以与我再续签合同,谢谢

    Washun 于 2007-11-27 8:49:46 回复
    只要不是单位编制的都要签劳动合同,我估计你们单位会以人才派遣方式用工。就是说,人才派遣公司与你签订合同,然后你的工作岗位和待遇都不变。
  • 郁闷的Gravatar头像
  • 郁闷   2007-11-26 17:19:43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7年了,这7年没有签定一个一次劳动合同(中途听说为了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签过一次,但是很早就到期了)!现在公司要求我从2008年的1月1号跟他签1年的合同,如果这样,他到2009年的12月31号就不再跟我续签,那么他只要赔偿我一个月的经济赔偿金,那我前面7年的工龄就没有了?我该怎么办?
    沙涌 于 2007-12-13 12:32:46 回复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做了2年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每个月都在交社保,如果企业让我们08年签劳动合同的话,我在1月辞工的话,有没有赔偿,谢谢!
  • 苦难者的Gravatar头像
  • 苦难者   2007-11-26 10:26:26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已经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了4年,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临时工性质,如果2008年单位和我签了合同,是否应该为我补齐以前的各方面保险和加班费,谢谢了。
    安静 于 2007-11-30 14:37:50 回复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是在一农业银行的下属企业(液化气站工作已经20年了)上班时是青年转正为大集体,现在农行要把液化气站转让,叫我们所有职工集体买断,每年给2000元,我20年的工龄可得4万元.买断以后什么都不管了.我对企业这样的做法不同意就没有签字,我还有8年就可以退休了的,如果企业吧养老保险交到退休为止,在就是安排我去农行工作.请问我这样的要求合理么?
  • 劳动者的Gravatar头像
  • 劳动者   2007-11-26 9:53:23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位在乡镇供电公司连续工作了十五年的工作人员,一直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十一月份,供电公司通知我不在工作了,什么都没有解决,就算了。请问各位专家,在我离开单位之前,可不可以找供电公司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特别是这十五年的养老保险的问题。我与公司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十五年来没有间断的工作,是否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能否找到这方面的法律依据,向供电公司讨个说法呢?
    Washun 于 2007-11-27 18:57:59 回复
    看看《劳动法》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就算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了。你们单位要辞退你的话,必须给于经济补偿的。要补15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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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elinda   2007-11-25 22:53:30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对过渡性条款的理解不太明白:
    1、08年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08年(如7、8月份)才到期的,那么在08年1月份需不需将原来的合同作废,重新签订新版的劳动合同?
    2、如果不需重新签订,那么到了08年旧合同(07年签的)的条款是按老的合同法执行呢还是按新的劳动法执行?

    谢谢...
    Washun 于 2007-11-27 18:42:33 回复
    旧合同还是有效的,直至合同终止。详见实例解读劳动合同法四大过渡条款
  • detcamel的Gravatar头像
  • detcamel   2007-11-24 16:27:20  [回复] [引用]
  • 请教一下:我是一名被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两年了用人单位一直给我们的是当地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他一切福利(两金除外)统统没有,逢年过节连个烂苹果都没发过(讽刺的是我能清楚了解到本市企业大多数员工的工资基数)我们与有编制的职工工资相比几乎已达到8:1的地步了,虽然我们比他们干的多,工作时间长.2008年1月1号的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对于派遣人员工资的同工同酬有没有硬性规定?如果我们提出要求是应该向派遣公司提还是向用人单位提?(我们这个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Washun 于 2007-11-24 20:12:04 回复
    法律规定同工同酬是指,在同一个单位同样的工作岗位要有相同的工资标准和待遇。如果你发现在你们单位和你一样的岗位的工资差别有这么大的话,应首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不解决的话,那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 wangjt的Gravatar头像
  • wangjt   2007-11-23 20:20:34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5年多了,前些时间我去辞工,老板劝我没走,后来我又说干到年底不干了,结果过了几天老板把我辞退了,工作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们交任何保险,在这家公司我们每月都要上30多天班,加班也没付过劳动法规定的报酬,只是按平时工资发的加班费.现在我已呆在家,公司是否该给一定的补偿?该向哪些部门去咨询呢?
    Washun 于 2007-11-23 22:24:43 回复
    哇,快去劳动局告他们吧,应该至少赔你几万都没问题。其一,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其二没交社保,必须要补回来;其三,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是解除合同要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其四,加班的要付双倍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咨询,申请劳动仲裁不花什么钱的。
  • 企业改制后原单位正式职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吗的Gravatar头像
  • 企业改制后原单位正式职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2007-11-23 15:19:34  [回复] [引用]
  • 单位原是国营单位,职工都是正式的,但改制后,这些人员的编制仍是正式的,他们要签订劳动合同吗?
    Washun 于 2007-11-23 16:37:46 回复
    除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员不用签合同,其他都要签劳动合同,更别说是国企了,理所当然要签劳动合同。
  • 伟的Gravatar头像
  •    2007-11-17 11:35:21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国有企业上班,签订了一年的临时工合同,应聘时说一年后转正(在合同中未说明),现在一年已满,但是单位迟迟不予转正,工资和同等岗位正式工待遇少一半,也不给缴纳正式工的保险,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在继续签合同单位是否必须签正式合同?如果不签定正式合同我该怎么办?
    Washun 于 2007-11-17 12:25:55 回复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年的,超过1年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另外,如果单位不和你续签,你可以要求补偿你一年的社保费用,也是相当可观的。单位不同意的话,就去劳动局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诉讼。
    anita 于 2007-11-20 19:20:43 回复
    我满了十年,和公司签了无固定期合同。将要辞职,我应得到哪些补偿。
    请给予答复,谢谢!
    Washun 于 2007-11-23 22:27:25 回复
    你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 阿修罗的Gravatar头像
  • 阿修罗   2007-11-16 19:53:48  [回复] [引用]
  • 我有个问题请教一下你们: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已经工作3年多了,签定劳动合同是双份,但是签定了以后一个也不给我们,的,我们要求自己保存一份,但领导不给,而且我们现在也没有保险,只是单一的基本工资加奖金,提成.请想问这样对我们员工来讲有什么坏处,还是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而且我们还不属于正式员工.怎样能更好的保证自己的权益?
    Washun 于 2007-11-16 20:57:40 回复
    单位不给你们办理社保,也不给你们劳动合同,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或者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Dory的Gravatar头像
  • Dory   2007-11-16 10:18:51  [回复] [引用]
  • 我在公司做人事工作,请问,公司是否可以为外派在其他城市工作的员工在当地购买社保?外派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适用工作当地的还是公司本地的?
    Washun 于 2007-11-16 22:00:02 回复
    医保是可以异地享受的,只是你参保的地方要在公司注册地。如果异地的是办事处性质而无独立法人资格,可以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使员工在异地合法地购买社保。
  • 风儿飘飘的Gravatar头像
  • 风儿飘飘   2007-11-15 16:58:09  [回复] [引用]
  • 请问我是在一家国有单位上班,作为监时工单位一直没有签订合同,工资只是按每天给10元来算,如果按新的合同法签订合同,那么工资待遇是否和正式工一样,还是按照当地最低超标准来给,如是按照当地最低超标准来给这样这个合同是合法的吗?
    Washun 于 2007-11-15 17:37:40 回复
    日工资也有最低标准的。
  • twins的Gravatar头像
  • twins   2007-11-14 23:03:20  [回复] [引用]
  • 我有个问题请教一下你们:我在一家私企上班,已经工作2年多了,但是一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后来才知道公司有劳动合同,但都是被领导代签的,我们要求自己保存一份,但领导不给,想问这样对我们员工来讲有什么坏处,还是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
    Washun 于 2007-11-15 8:40:40 回复
    合同签订的双方必须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领导代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建议你去劳动局举报。
  • 小猪猪的Gravatar头像
  • 小猪猪   2007-11-14 13:21:02  [回复] [引用]
  • 有没有可以要求直接与单位签定无固定劳动合同?
    Washun 于 2007-11-14 13:23:13 回复
    看单位愿意不愿意了
  • 小猪猪的Gravatar头像
  • 小猪猪   2007-11-14 12:30:13  [回复] [引用]

  • 在新的劳动法执行以后,属于人才派遣制的,在合同到期后单位叫你走人,单位是不是可以向你支付一定的经济,作为补偿?
    Washun 于 2007-11-14 12:42:38 回复
    新法后,凡是中止合同都要付经济补偿金的,不管是哪个主体。
    小猪猪 于 2007-11-14 13:18:11 回复
    如果这样子的话,不是跟用人单位直接签定劳动合同没什么区别了?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么?直接跟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叫你随时走人支付补偿金就可以了,劳务派遗的,单位叫你随时走人,支付补偿金就可以了?
    Washun 于 2007-11-14 13:30:06 回复
    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没有严格范围限定,只是法律的“一般建议”而已。属于派遣方式的,和你在哪个用工单位没关系,主要看你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间,将你派遣到哪个单位只是劳动工作地点转换而已。如果与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公司给你经济补偿金。
    小猪猪 于 2007-11-14 20:02:22 回复
    派遣公司给我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是不是就可以不用给我经济补偿了?还有,派遣公司给我的经济补偿,是不是也是劳动一年补偿一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还有个问题,如果派遣合同签定的是2006年10月到2009年10月,在2009年10月合同到期后,单位要跟我解除合同,是不是也可以享受新劳动法里的经济补偿这一条?
    Washun 于 2007-11-15 8:44:27 回复
    经济补偿金是和你签署劳动合同关系的一方给的,用工单位和你没有签劳动合同,就没有给你经济补偿金的理由。而实际在操作中,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可以达成协议,用工单位把经济补偿金给派遣公司,然后派遣公司再给你。经济补偿金只从2008年1月1日起算。
  • 小猪猪的Gravatar头像
  • 小猪猪   2007-11-14 12:23:51  [回复] [引用]
  • 在新的劳动法执行后,里面有这么一条,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但是如果属于人才派遣制的呢?与人才公司签定合同,派遣到单位工作,签定的是人才派遣合同,但是单位工作满十年或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是不是也可以享受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成为永久员工???
    Washun 于 2007-11-14 12:41:18 回复
    是否可以和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尚无定论。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不代表终身雇佣,你想辞职或者单位炒你,都是可以的。
  • jpc的Gravatar头像
  • jpc   2007-11-13 10:08:24  [回复] [引用]
  • 老师你好. 我的旧合同12.31.2007 到期(我在公司工作了10年半,合同都是1年1签). 今天人事部门给了份01.01.2008~12.31.2008的合同(公司已经盖章)给我,只等我签字, 是旧版合同. 月薪8千.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公司拒绝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我该如何处理. 象我们这样老员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Washun 于 2007-11-14 12:45:02 回复
    现有劳动法规定,在同一个单位连续满工作十年,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单位不签,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请求劳动仲裁。
  • hzy58的Gravatar头像
  • hzy58   2007-11-12 8:33:59  [回复] [引用]
  • Washun您好,我是名在学习中的法律爱好者,谢谢您给大家一一回复.

    看了上面有一则回复:
    qfchen 于 2007-11-1 11:55:23 回复
    请问:
    我现在,我在这家公司有16年了,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年的签,我合同是到2008年3月31号就到了,如果公司不要我了,还是我不做了,有没有赔偿呢?
    Washun 于 2007-11-1 13:47:00 回复
    2008年合同到期后,不再签合同的话,补偿半个月工资。

    我是觉得应该是分二种情况:
    1,如果公司不再和你签劳动合同,那你应该获得12个月工资(最近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再按新的劳动合同与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那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所以对于你在一个公司做了16年,不管怎样,也不会只有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学得不精,不足之处请指正.
    Washun 于 2007-11-14 12:51:17 回复
    在目前法律规定下,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十年,就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合同到期后,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因为合同是一年一年地签,而且合同期限跨越了2008年,合同到期后,经济补偿金按照2008年1月1日起算的。
    hzy58 于 2007-12-1 8:20:41 回复
    谢谢Washun
    最后的附则内有一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那在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工作年限就没有了啊.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年限.

    如果是这样,那这条对劳动者来说也真是个打击.
  • 开心的Gravatar头像
  • 开心   2007-11-11 20:08:55  [回复] [引用]
  • 请教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啊!
    Washun 于 2007-11-14 13:02:43 回复
    劳动合同体现的是雇佣者和劳动者的一种直接关系,你为我劳动,我付你报酬。如果采用劳动派遣制的话,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是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合同,然后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派遣员工与工作单位是一种劳务关系。通过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避免了作为直接雇主和员工发生正式的劳动法律关系。
    开心 于 2007-11-15 23:19:11 回复
    谢谢你啊!
  • 开心的Gravatar头像
  • 开心   2007-11-11 20:02:44  [回复] [引用]
  • 刚毕业时初入社会什么不懂,我在私企单位试用8个月,后在公司签了一份三年的不明白的合同,乱七八糟都记不清有什么了,但知道什么福利条件都没有.工资标准什么也没让添!还收缴了身份证 毕业证 现在都两年了,说提出辞职就赔违约金,很高的.一年能休个10几天就不错了.算法定假日,主要是自从所谓的合同签定过后就再没有见到过! 我们是弱势群体 真的没有与之抗衡的能力!他们好象劳动局都认识!我们能力差点的有的时候一个月就能得到200元钱!请教:这样肯定不是合理的,我们能怎么办啊!新合同法有用吗!
    Washun 于 2007-11-14 12:57:18 回复
    工作时间不能超过法律规定,加班要付加班费,工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社保要缴纳。如果你们单位违反其中之一的话,都可以去劳动局举报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 是不是不固定期限合同的Gravatar头像
  • 是不是不固定期限合同   2007-11-11 15:58:54  [回复] [引用]
  • 我在一家韩资企业1999年8月一直工作到现在,我记得刚进厂时填了份合同,没有看是多少年,也不知道到哪一年为止.后来一直再没有签过什么合同.而现在有养老保险金,请问一下我这个是不是不固定期限合同?养老保险金又不是99年那年买的,请问一下这个是怎么回事?
    Washun 于 2007-11-11 16:53:09 回复
    你当时签合同不是一式两份吗?你自己没有一份留着吗?没看到合同文本,怎能判断签的是不是固定期限合同?养老保险和是不是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直接关系。
  • 困惑年代的Gravatar头像
  • 困惑年代   2007-11-11 11:14:58  [回复] [引用]
  • 我们是在一家大型国有银行工作已20几年以上的老职工,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资方近几年以减员增效、调整年龄结构等名义,以所谓提前“内退”的方式实行减员,(将“内退”年龄提前至女47岁,男52岁),致使这部分做出贡献的老员工的收入水平大幅下降,明显增加了供子女上学和抚养老人的负担,请问专家,新劳动合同法在这方面有何规定或申诉依据。
    Washun 于 2007-11-11 11:52:01 回复
    单方面修改劳动合同约定是违反法律的,法律也不承认个别单位自定义的退休年龄。新法实施后,员工无过错,解雇员工要进行赔偿的。
  • lad的Gravatar头像
  • lad   2007-11-9 14:22:10  [回复] [引用]
  • 本人是私有企业高管,既要为员工着想,又要为老板增收,感觉新劳动合同法完全偏向劳动者,无论员工怎样离开公司,公司都得给以补偿,员工在公司可以为所欲为,会不会造成更多的不稳定现象?
    Washun 于 2007-11-9 22:27:23 回复
    “无论员工怎样离开公司,公司都得给以补偿”这个说法不对。在雇主无错的情况的下,员工单方面终止合同是没有补偿金的。新劳动合同法旨在通过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促进用工长期化,企业应该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福利和前景来挽留员工。
  • qiqi的Gravatar头像
  • qiqi   2007-11-8 14:14:06  [回复] [引用]
  • 请高人指教:
    我今年7月份从大学毕业
    3月份的时候,和一家私企签订了劳动合同,规定不干满2年就要赔偿3万元。现在我想离开。请问在我未毕业的情况下签订的这份协议是否有效?我要是离开的话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Washun 于 2007-11-8 18:13:26 回复
    只要你成年人都必须履行合同,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 wuxiaogan的Gravatar头像
  • wuxiaogan   2007-11-7 14:32:34  [回复] [引用]
  • 《新劳动合同法》如果能真正实行,无疑是我们广大无产阶级的福音,我们再也不用整天为自己三餐饭提心掉胆了。
    Washun 于 2007-11-7 18:23:04 回复
    即使真正实行,你会发现和原来变化不大。
  • LING的Gravatar头像
  • LING   2007-11-6 23:54:19  [回复] [引用]
  • 你好能不能尽快给我一个建议,谢谢
  • 兰色宝贝的Gravatar头像
  • 兰色宝贝   2007-11-6 19:20:37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名企业的员工,在一家企业工作,刚刚签定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因为在工作的时候感觉到有些不适合此份工作,所以想在08年一月新劳动法生效后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又担心由此会引发违约金的问题,当初在签定的时候并没有在仲裁部门进行认定,劳动合同中也并没有提出薪金,请问我如果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会不会引发违约金问题?还请指教!谢谢!
    Washun 于 2007-11-6 19:29:14 回复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那有,如果没有就没有。
  • 610000的Gravatar头像
  • 610000   2007-11-5 12:13:20  [回复] [引用]
  • 最新劳动合同发,
    如果签定合同是,公司要求员工要写自愿申请书签定,这个做法有什么问题吗?如果在2008年1月1号前到期的,如果在1月1号,公司不在和员工签定,那么这些员工有没有办法可以为自己维权能,盼高手些支个招。
  • LING的Gravatar头像
  • LING   2007-11-5 11:33:33  [回复] [引用]
  • 5年前我所在的原单位是国有企业正式工,由于经营不景气,我被分配到单位的劳务中心待分配工作,每月只发生活费,我在该单位一直没有签合同我想是属于无固定期限的。
    今年7月我通过应聘到了另一家国有公司上班并签了劳动合同,我想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我的工作档案都在原单位放着、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原单位还在交,但是我听说原单位的手续很不好办拖延时间很长,我想要回档案和保险转到现在的单位,如果办这个手续原单位不同意,请问是到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再办就好办了还是现在办手续?哪种方式更有效?
  • hanzi的Gravatar头像
  • hanzi   2007-11-4 22:42:48  [回复] [引用]
  • 我原在一家单位干临时工6年多了,从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现辞职到另一个单位工作。这家单位要为我办理养老统筹,须在原单位出具未曾办理的证明遭拒绝(原单位担心留下证据),我不知怎么办?是否能要求原单位进行养老统筹的补交?
    Washun 于 2007-11-4 22:48:00 回复
    与原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人家肯定不给你什么的。想想其他办法。
    hanzi 于 2007-11-4 23:08:40 回复
    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对我这种事实劳动关系进行维权(我只要求一个证明而已,看来,新的法律已让一些雇用廉价劳动力的单位领导害怕了)
    我要请教 于 2007-11-15 11:07:24 回复
    我是一家台资企业的一个干部,自1999年5.13日进厂,已有八年多了.到目前还没签过一份合同,那么请问?如果我现在辞职还是自离,那么公司有没有任何赔赏?
  • helen27的Gravatar头像
  • helen27   2007-11-4 19:11:50  [回复] [引用]
  • (接上页)没办法,我母亲只好在另一家企业工作,但是这家企业也一直没有交养老保险,前几年开始她又在一家事业单位当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我们想到两条途径:
    1.向政府请求恢复之前在第一家企业的十年工龄,并续缴养老保险
    2.新劳动法颁布后,如果可以和现在的事业单位签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其交纳养老保险?

    我母亲现在年纪有51岁了,我想咨询您,我们目前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能争取一些权益呢?

    万分感谢您能答复!
    Washun 于 2007-11-4 19:34:49 回复
    对你母亲的经历很同情,但是我的只是水平有限,只能简单你的问题。1、以前的问题很难通过投诉来解决,除非你打官司。2、现在有很多事业单位与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也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3、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雇主都有义务缴纳社保和签署劳动合同。希望你找更权威的途径来咨询。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法律爱好者而已。
    helen27 于 2007-11-4 19:40:06 回复
    谢谢!

    那么我们是否要等到新劳动法开始实施之后去投诉比较好呢?
    Washun 于 2007-11-4 21:39:18 回复
    完全不必等新法生效。
  • helen27的Gravatar头像
  • helen27   2007-11-4 19:10:35  [回复] [引用]
  • 您好:

    想向您请教一个问题,是关于我母亲的,现在全家人都在为这个事情发愁,很希望得到您的指点.

    事情是这样的,我母亲原来在一家国有企业里工作,工作了差不多10年左右,当时的计划生育控制的很严格,我母亲怀第二胎时因为身体的原因不能把孩子做掉,当时也已经取得乡政府和城关镇政府(工作所在地)的同意(证明也有),当时厂方也同意的,按照当时的规定,我母亲是属于计划生育第二胎的,但是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厂方又不同意了,把我母亲开除了.当时还没有劳动仲裁处,所以我父母只能向县政府反映,但是没有得到公正的解决.后来陆陆续续的向政府求助,但是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 LING的Gravatar头像
  • LING   2007-11-4 16:14:12  [回复] [引用]
  • 请问:
    5年前我所在的原单位是国有企业由于经营不景气,我被分配到单位的劳务中心待分配工作,每月只发生活费,我在该单位一直没有签合同我想是属于无固定期限的。
    今年7月我通过应聘到了另一家国有公司上班并签了劳动合同,我想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我听说原单位的手续很不好办拖延时间很长,读了新劳动合同法后我犹豫是在08年之后办理手续好还是现在办理手续好?哪种方式更有效?
    Washun 于 2007-11-4 16:43:35 回复
    你与原单位没有签订合同,都没有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为什么还要解除。直接走人即可。
    LING 于 2007-11-4 21:02:50 回复
    我在原单位是正式工,我的工作档案都在原单位放着、各类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原单位还在交,我想要回来转到现在的单位,如果办这个手续原单位不同意,请问是到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再办就好办了还是现在办手续?
    Washun 于 2007-11-7 8:58:42 回复
    现在办理和2008年办理没什么区别。
    LING 于 2007-11-8 22:44:42 回复
    谢谢,请问新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后用人单位15天内把档案和手续要办完,而现在还没有实施呀?
  • 我想知道的Gravatar头像
  • 我想知道   2007-11-3 23:13:13  [回复] [引用]
  • Washun您好:我这个问题请您一定要回答。我是一名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人员,现在有没有什么办法,能让单位留住需要用的人,劳动合同法能给予什么支持?签了合同,但是合同期没到,就提出辞职,单位正准备重用呢。这样,也不利用单位留住人才。再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这种特殊情况,不上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以吗?要只上医疗保险行吗?
    Washun 于 2007-11-4 16:50:51 回复
    新法实施后,意味着单位要提高更好的福利待遇和人性化的关怀才能留住员工,提高管理水平没别的办法。事业单位除了编制内的公务员,与其他编制外员工只要存在劳动关系都要签合同,买社保,这是法律义务。否则,一旦你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员工都可以随时辞职。
  • www的Gravatar头像
  • www   2007-11-2 19:43:20  [回复] [引用]
  • 请问:
    我现在,在中石化的下属企业 中原油田工作我与濮阳市劳动技术有限公司签合同。合同上未写明具体的劳动报酬而且合同时间是一年的。我想知道新劳动法实施企业和用人单位不履行应尽的义务我们怎么办.
    Washun 于 2007-11-2 22:43:20 回复
    新法实施后,劳务派遣企业和用工单位都要受连带责任的。
  • chongqing的Gravatar头像
  • chongqing   2007-11-2 16:12:42  [回复] [引用]
  • 请问:
    我现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一年了,但公司未与我们签订任何合同,也没有买什么养老保险之内的,如果我这个时候提出不做的话,有没有赔偿呢?
    Washun 于 2007-11-2 16:33:01 回复
    只要你有证据表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经历,可以去劳动局举报他们,要求签订合同,补缴社会保险。如果你辞职的话,除了补回应缴社保,再就没有额外得了。
    chongqing 于 2007-11-3 8:50:48 回复
    如何证明在公司工作呢,他每月打我帐上的公司算不算?
    koyia415 于 2007-11-22 15:54:25 回复
    我公司也是:要什么才能做为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呢,每月工资打到存折的可不可以做为证据呢?
  • 寻求答案的Gravatar头像
  • 寻求答案   2007-11-1 13:38:53  [回复] [引用]
  • 我是今年4月份与一家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金是6万,如果明年新法实施,这项条款还有效吗?我的工作不涉及竞业和培训!
    补充问题 于 2007-11-1 13:41:02 回复
    在新法实施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内有部分条款是与新法相违背的,这样的条款还有效吗?
    Washun 于 2007-11-1 13:43:48 回复
    2008年前签订的违约条款继续有效。
  • 百思不得其解的Gravatar头像
  • 百思不得其解   2007-10-31 16:26:12  [回复] [引用]
  • 你好,主持人!
    我公司是一央企,现整体转让(4.6个亿)另一不同性质的央企。公司有900多在册职工,已经签订长期合同的估计有一半人左右。公司开会跟我们说是三年不变,可能会被外派,而且跟我们说是国企跟国企转让去不去都没得赔偿。我们想问问。这样的情形我们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如果要跟公司谈,赔偿的依据是什么?谢谢!
  • abcd的Gravatar头像
  • abcd   2007-10-30 21:56:32  [回复] [引用]
  • 老师你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们的劳动合同就是一年的,每次的合同都是厂里面自己说什么就什么,写好才给员工簦字,好多人都不懂劳动法,这种签合同的方式算不算为法,到时我不想在这里做了,自动提出离职请问这种可不可以要厂给我经济补偿
    Washun 于 2007-11-1 13:48:25 回复
    2008年前,如果员工提出辞职都没有经济补偿金。
  • 彬之郎的Gravatar头像
  • 彬之郎   2007-10-28 23:09:20  [回复] [引用]
  • 我于98年至07年6月30日在一家保险公司的县支公司工作,属于聘用员工性质.07月7月后调至该保险公司市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为我办理任何社会保险.据说在今年底,市、县公司均为所有聘用员工购买社保,但前提条件是过去的一切归零,不作任何补偿与补交,我想请问:

    1、如果我要求公司将我过去9年的社保进行补交,是否有法律依据?
    2、如果我提出辞职,那么是否可以要求社保补交,并提出每年补一月的经济补偿?或者如果不是辞职,而是公司辞退呢?
    3、如果我没有要求补交,从现在(29岁)开始我以后肯定可以交满15年,那么补与不补是否会影响我今后的养老金收入?我是否一定要补交对我才有利?毕竟补交自己也要付出不少资金。
    4、我曾于97年交过一年半的社保,能否不补过去九年,重新启用帐号继交?
  • 个体工商户的Gravatar头像
  • 个体工商户   2007-10-27 13:12:13  [回复] [引用]
  • 您好,主持人!
    我是一名个体工商户,开一家小店,雇用了5个店员。
    新劳动法的推出我十分关注,因为直接关系到小店今后的发展和生存。
    现在有如下几个问题:
    1、象我这样的个人雇用店员也要适用于劳动法吗?
    2、如果要,开店的成本大大增加,甚至导致亏本,我该把店员在2008之前全部解雇吗?我只能把家里人请来帮忙了。
    3、如果我让店员入股,让她们成为小股东,这样她们也算是老板,就不用签劳动合同了吗?
  • 困惑的Gravatar头像
  • 困惑   2007-10-26 9:00:16  [回复] [引用]
  • 只有关心劳动者的,但是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着劳动者本身就是不想和你签定劳动合同,怕限制了他的自由,用人单位也在给他们上保险,但是,有的劳动者联身份证都不愿意提供给你,这样的人挺多的,还有一种现象,保险都上了,工资也在正常发放,孩子的上学问题也都解决了,可是,他在工作没有几个月就不辞而别了,弄的用人单位很被动,从资金上也损失了不少.
    学校对此也比较为难.
  • gedae的Gravatar头像
  • gedae   2007-10-21 16:55:10  [回复] [引用]
  • 顶下!谢谢
    Washun 于 2007-10-21 19:28:48 回复
    不客气。
    lijianxi1982 于 2007-12-17 15:11:21 回复
    请问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已做了四年.我想明年辞工回家.有没有补偿.
  • meeny的Gravatar头像
  • meeny   2007-10-20 12:06:51  [回复] [引用]
  • 我想问一下,工厂员工在请假期间发生意外死亡.工厂内部算出赔偿8000元.那按劳动法,最合乎劳动法吗?
    若不符,那最起码该赔偿多少?那我还可以重新翻案吗,再找工厂要补赔偿吗?那我又该怎么办?
    我真的一点都不知.请知道的同仁提供一下建议...谢谢~
    Washun 于 2007-10-20 22:47:12 回复
    这个我不了解了,请去劳动局咨询。
    meeny 于 2007-10-24 11:44:13 回复
    哦,謝謝!
  • 南京工人的Gravatar头像
  • 南京工人   2007-10-19 22:52:17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是南京的,我现在一事业单位工作,从事设备维修工作.我的试用期是一个月,我已经来4个月了,一直没有签合同,前几天我找领导要签合同才答应签,我们单位是这样的同样的合同但是待遇不一样,领导说一种属于正式工,另一种是合同工,但是合同内容一样只是一个是工会会员,一个不是,我想问两个问题,一个是这样合法吗?现在对同工同酬有硬规定吗?另一个是如果单位帮我交保险是从我一个月试用期后开始交,还是从现在马上签合同时开始交?谢谢
    Washun 于 2007-10-20 22:46:15 回复
    现行法律有同工同酬的条款,但是没有细则,不具实施性。劳动法规定,从开始用工起,包括试用期,必须缴纳社保的。但是现在很多单位都没有这么做,一般在转正后才给交。这是国情了。
  • ljunok的Gravatar头像
  • ljunok   2007-10-19 22:49:20  [回复] [引用]
  • 请教你一个问题:本人单位因股份转让老员工全部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从2005年4月至今因单位停产故未发任何工资和交纳社保,是否能按劳动法规定为我交纳2005年至今的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我应得到那些赔偿?谢谢!
    Washun 于 2007-10-20 22:43:03 回复
    这个不太清楚了。既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还需要发工资交社保吗?
  • 汤圆儿的Gravatar头像
  • 汤圆儿   2007-10-18 14:57:56  [回复] [引用]
  • 您好!想请教您一个问题:我8月8日在一个单位任职,属于外聘性质的员工,至今未拿到工资过,给我的答复是人力公司与单位有一些纠纷,所以停发了我的工资,并且在我询问之前也没有给过任何通知。现在我不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做下去了,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结算清我所有的工资然后立即离开这个单位?谢谢!
    Washun 于 2007-10-18 18:00:45 回复
    在目前,如果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扯皮的话,对劳动者是不利的。你可以根据你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务公司结算工资。否则,可以到劳动局去申诉。
    汤圆儿 于 2007-10-19 13:41:57 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
  • 吴茱萸的Gravatar头像
  • 吴茱萸   2007-10-15 18:53:42  [回复] [引用]
  • 你好:
    我想问的是,我现在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医院,没有编制,属于合同制,同工不同酬),试用期已满3个月了,可能快要签合同了,但应该签的是劳务派遣性质的合同.据说,单位要和我们签两年合同.假如我在满一年的情况下,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付违约金吗?假如去其他医院工作,这一年的工龄是否算呢?对于这种同工不同酬现象,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会改善这种不平等的待遇吗?谢谢
    Washun 于 2007-10-15 19:10:03 回复
    08年前签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法,关于违约金的条款在整个合同期都是有效的,包括08年后的那一段。不满一年就终止,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只要你有正规的人事档案,工龄有效的。新法对同工同酬有规定,单位肯定比你清楚,他们肯定会想尽办法规避的。所以,普通劳动者的境遇虽然有一定改善,但是对个人来说,短期内实现的希望不大。
  • tuzi的Gravatar头像
  • tuzi   2007-10-15 16:03:38  [回复] [引用]
  • 老师您好!我是浙江省三门县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我想问一下,到了新法实施之后,单位是不是只有下面几种选择:一是让你走人。二是和你签合同。三就是您说的什么派遣,不太懂。
    有没有可能什么都不变继续干下去?
    Washun 于 2007-10-15 16:52:48 回复
    新法实施后并没有那么可怕,受编制的限制,单位肯定也离不开临时工的。所以单位一则可能与你们签合同,二则可能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即你与某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但是实际工作还是在现单位。这样做的好处是,单位避免了与你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引起的风险,也节约了成功。单位把你的劳动报酬交给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发给你工资。劳务公司向你们单位收取劳务费。同时,单位采取这种用工,自身也受到一定的约束的,你同样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你去网上搜索一下人才派遣就可以查阅到很多信息。
    tuzi 于 2007-10-15 17:13:29 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其实我不是怕实施后有什么不良后果,而是怕实施后跟没实施没什么变动。因为如果有变动的话单位应该会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最怕是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Washun 于 2007-10-15 17:44:56 回复
    应该在短期内变化不会太大。
    tuzi 于 2007-10-16 15:41:05 回复
    但是新的劳动法不是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单位不签订的话岂不是算违法?可是象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那么多临时工,而且基本上都是靠临时工做事的,全部签合同是不可能的吧,让他们走人更不实际。反正搞不大清楚了,不知道您对这种现象的结果有何看法?
    Washun 于 2007-10-18 18:05:18 回复
    新法是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法,但是受编制问题,那些事业单位不可能和临时工签合同。最后的结局可能要找劳务派遣机构,将临时工转为派遣工。临时工与派遣公司签合同,并享受法律规定的一些福利,比如社保等。与原来不签劳动合同相比,算是一种进步吧。
    tuzi 于 2007-10-22 17:13:01 回复
    明白了~~感谢您的耐心回复!!
  • 理想的Gravatar头像
  • 理想   2007-10-14 9:38:08  [回复] [引用]
  • 我大学毕业到银行工作,2002年和银行签定5年合同,现已到期,上个月又续签了5年,但是现在想想这里的工资太低,所以才联系别的银行想跳槽,请问如果我拖到2008年1月1日才向我原单位提出辞职,违约金是否可以减少或免除? 请给予指点 谢谢!
    Washun 于 2007-10-14 10:48:09 回复
    到时候违约金不会减少,原有合同条款继续有效。
  • 刘一凡的Gravatar头像
  • 刘一凡   2007-10-10 10:55:49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名从事土地工作20年的土地局临时工,工资只有400元,是正式工的四分之一,其它待遇什么也没有,单位里我们是挑大梁,单位也没有为我们交养老保险金,我们能否与单位申请提高待遇?能否与单位签定无固定期合同?
    Washun 于 2007-10-10 11:05:07 回复
    请问400元有没有低于你们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除了劳务派遣,只要你们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与你们签订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单位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没有签合同买社保,你们都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按照现行劳动法,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10年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己的权利要争取,与单位谈不拢,必要的时候就要诉诸法律予以公证解决。这就要看看你们那里劳动局是否能够秉公处理了。
  • 阿笨的Gravatar头像
  • 阿笨   2007-10-8 14:57:18  [回复] [引用]
  • 请教一个工资问题:
    现在社会上在事业\社会团体普遍存在一个临时工问题,比方说我就干了近二十年,工资只有正式在编的五分之一.
    要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签订无期限合同,那工资如何计算,如还按现在这么低工资订立,但物价在上涨,最低工资也地增长,怎么才能确定我们的工资也有所增长,增长幅度该如何??????
    Washun 于 2007-10-8 15:07:27 回复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同工同酬,但是不同岗位因工种、学历、工龄等不同也有不同差别的。新法出台后要求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就看你们单位自己和你们签还是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了。国家只规定了单位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没有规定工资增长浮动。工资的增长是由市场调节的。
  • Michael的Gravatar头像
  • Michael   2007-10-8 13:32:44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在这家公司已工作9年,合同是08年11月到期,如果合同到期了,公司不和我续签了,将如何赔偿;如果我自己不同意续签,公司是否有赔偿. 请指教,谢谢
    Washun 于 2007-10-8 14:09:21 回复
    2008年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和你续签,那就赔你一个月工资。如果你不同意续签,也没什么赔偿。
  • 小赵的Gravatar头像
  • 小赵   2007-10-4 12:15:24  [回复] [引用]
  • 你好,我是2004年8月进厂的,如果到明年8月工厂不和我签订合同我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赔偿.谢谢!
    Washun 于 2007-10-8 9:15:47 回复
    赔偿时间从2008年1月1日本法施行之日起算,如果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而你们单位不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按双倍工资支付你。如果到了2009年1月,你们单位还和你不签,不仅要双倍工资,而且被视为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 荒漠的Gravatar头像
  • 荒漠   2007-10-4 8:51:38  [回复] [引用]
  • 我是一家企业的职员,负责人事管理,有一个问题咨询一下:我们公司需要与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想用签订合同年限来留住员工 ,这种方法可以吗?
    Washun 于 2007-10-8 13:30:13 回复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企业的法律义务,并不是一种留人手段。新法实施后,员工有更多的选择权,只要企业生产条件对劳动者造成危害或者企业规章违法的话,员工随时可以辞职走人。而一般情况下,只要提前30天通知企业,员工也可以辞职的。
  • tongzhenpin的Gravatar头像
  • tongzhenpin   2007-9-29 10:57:57  [回复] [引用]
  • 您好,我今年4月份已经与公司签了两年的合同,但是新合同法2008年才实行,我想问我现在的合同到期后,是不是再签一次合同就可以成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是必须签两次啊?
    Washun 于 2007-9-29 11:23:20 回复
    你的合同2009年4月到期,那么到期后再签订2次无固定期限合同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请了解一下过渡条款: 《实例解读劳动合同法四大过渡条款》
    tongzhenpin 于 2007-9-30 9:34:53 回复
    哦,明白了,谢谢您啊
  • 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临时工人员问题的Gravatar头像
  • 关于事业单位录用临时工人员问题   2007-9-24 10:57:25  [回复] [引用]
  • 关于我的情况请教一下:
    我毕业后在一个事业单位当临时工,一直工作了4年,每月只有几百块钱,其他什么都没有,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保险也没有。新劳动法对我的情况有没有改善的可能,还有我也不能去劳动局告他们不合法,因为我就在劳动局工作。
    Washun 于 2007-9-24 19:19:08 回复
    新的劳动合同法要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必须签合同、缴纳社保,不签合同超过1年者,则等同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且要从第二年起,付双倍工资。
  • GOD的Gravatar头像
  • GOD   2007-9-23 11:39:51  [回复] [引用]
  • 请问:同岗位同工种,由于地域不同薪金待遇就不一样,这样的规定合法吗?
    Washun 于 2007-9-23 11:51:25 回复
    合法啊,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工资标准。
  • 小何的Gravatar头像
  • 小何   2007-9-22 20:18:50  [回复] [引用]
  • 老师您好!我03年退伍被民政部门分配在当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公司一直不给我签署劳动合同也不给我交三金!我现在想辞职!并想要求单位补齐这几年的保险,我问一下 我还都能享受那些赔偿权利?如果要申诉还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Washun 于 2007-9-23 18:16:52 回复
    你没和单位签合同,因此单位的权益不受法律保护,你随时可以走人。你可以收集一些材料,证明你是这个单位的员工,证明你的工作时间。这些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这些:工作证、花名册、单位通讯录、工资条等。凭着这些材料,你先向劳动局咨询、申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你放心,劳动仲裁的花费很小的,好像100多元,只要你有时间,你就可以和单位打官司。
  • JIAN的Gravatar头像
  • JIAN   2007-9-18 14:47:33  [回复] [引用]
  • 您好!请专家指点:我与现在公司签三年期劳动合同(06.11-09.11),当时有想一年一签(可是公司规定要签三年)且合同有约定违约一年赔一个月薪资.如:我现想离职是否可以不赔偿违约金!新合同法执行后呢?还是只能到合同到期才不用赔偿,有没有办法解决!实在不想交这笔钱!
    盼复!谢谢!
    Washun 于 2007-9-18 15:42:28 回复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即使部分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应当视为有效,应当继续履行。这样也可避免劳动关系发生大的波动。因此,你的违约在09年到期之前还是有效的。除非你能证明公司的规定违反合同签订时的法律。
    关于过渡条款请见:《实例解读劳动合同法四大过渡条款》
  • eagle的Gravatar头像
  • eagle   2007-9-17 16:34:56  [回复] [引用]
  • 在新的劳动法下休假制度还要不要执行
    Washun 于 2007-9-17 16:43:51 回复
    当然要执行啊,劳动法还是有效的啊。
  • yuying的Gravatar头像
  • yuying   2007-9-17 11:26:36  [回复] [引用]
  • 我到我们公司已经有5个月了(其中试用期有三个月),公司到现在都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我又怀孕了,请问一下公司哪天让我走人,我该怎么办呢?
    Washun 于 2007-9-17 14:14:20 回复
    试用期3个月有没有书面证明?注意保留在这家单位工作证据(证明在这里工作的时间、岗位等材料)。尽快让单位和你签订合同。如果单位不和你签,到时候可以直接到劳动局投诉。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不签合同已经是违法,如果还解雇怀孕的员工,那是非常敏感的事情。
    luozhi 于 2007-9-17 17:34:25 回复
    哦,非常感谢您,谢谢!
  • yanjingshi的Gravatar头像
  • yanjingshi   2007-9-15 17:08:44  [回复] [引用]
  • 我在公司做了11年,04年才签合同,以前一直没有签合同,养老保险在签合同期间交的,公司从06年至今没有帮我交养老保险,我08年3月合同到期,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养老保险和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是否有针对性的条例?谢谢!
    Washun 于 2007-9-15 17:28:25 回复
    只要你能证明在这个单位有11年工作经历,你可以向劳动局提请仲裁,要单位补偿社保和养老金。这个即使新法没有生效也可以的。
  • 困惑的Gravatar头像
  • 困惑   2007-9-14 15:06:30  [回复] [引用]
  • 但是新法2008年1月1日实行,到那时我们的合同并没有到期。
    Washun 于 2007-9-14 15:17:55 回复
    看看新法第97条,规定了一个新旧法律过渡的问题,这个还需要等待实施细则出台后进一步明确。一种说法是,跨越2008年的合同在工作年限上会被分割,使企业在经济补偿金及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制定有了一定的规避。只有2008年后新签订的的劳动合同适用新法,老合同还是老办法。所以,等到了2018年,你才能完全(2008年后只是部分享受)享受到新发带来的好处。你的单位在新法生效前与你签订长达10年合同,明显就是在搞拖延战术嘛。
    Washun 于 2007-9-17 16:24:41 回复
    劳动合同法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按照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论,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只要不违反合同订立时的法律法规,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即使部分条款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应当视为有效,应当继续履行。这样也可避免劳动关系发生大的波动。
  • 困惑的Gravatar头像
  • 困惑   2007-9-14 14:31:05  [回复] [引用]
  • 版主:
    你好!我在这里想请教一个问题!

    我刚到一家国企上班,试用期三个月满了现在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并享受同等福利待遇。但是公司并没有叫我把档案交到公司人事部,我没有被纳入公司正式编制中,而薪酬也只是所谓正式员工的百分之三十。公司里正式员工年收入可以达到八~九万元,而我们也只能拿到二~三万。
    我想请教的是新合同法开始正式执行后,我们合同工和正式工之间的差距会不会缩小?或者会不会一致呢?

    Washun 于 2007-9-14 14:40:09 回复
    请问你签订合同了吗?签了多久。与你们单位签订的还是劳务派遣公司?新法对同工同酬有规定,我想单位也许在考虑如何应对了。
    困惑 于 2007-9-14 14:54:34 回复
    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第二次所签十年的劳动合同。
    并不是劳务派遣公司,是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进来的员工。
    Washun 于 2007-9-14 15:00:20 回复
    同工同酬的含义是:相同岗位、同等工种的工作应该薪酬保持同一水平。如果是不同岗位、不同工种的工作,薪酬不同的话当然也是合法的。你们单位第二次签了那么长时间的合同,可能意在躲避新的劳动合同法。
    困惑 于 2007-9-14 15:17:26 回复
    但是新法2008年1月1日实行,到那时我们的合同并没有到期。
    是不是应该按照新法中的规定,把同一岗位的薪酬待遇依法调整一致呢?
  • 泉仔的Gravatar头像
  • 泉仔   2007-9-14 14:07:36  [回复] [引用]
  • 请问一下.我本月已与单位签了合同了期限为2年.那么到新的合同法出来以后原来签的还有用吗?
    还有以前签合同都是直接与单位签的合同,现在中间出现了个什么我们本地的劳动保障厅,<意思是叫我们与这劳动厅签合同后还是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班>请问下这样会有什么问题吗?
    Washun 于 2007-9-14 14:22:13 回复
    新法生效后,未结束的劳动合同法当然继续有效。现在你可能已经成了派遣制员工了。即劳动关系与派遣公司建立,还在原单位工作。这样的情况下,你的单位将劳动风险转嫁到派遣公司了,成本也减少了。尽管劳动关系改变,但是派遣机构和原单位还是要分担雇主责任的。
    泉仔 于 2007-9-14 18:21:44 回复
    那我要是到了新合同法生效以后再去解除和约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啊?
    Washun 于 2007-9-14 18:39:20 回复
    因为你属于过度性质的合同,新发生效后如解除现有合同,经济补偿金只从新法后算起。
    泉仔 于 2007-9-14 18:48:31 回复
    我是说:我在新法生效后单方向和我签订和同的甲方提出解除和约,而不是甲方向我提出.会怎么样?
    真的非常谢谢你能帮我解除疑惑!!
    Washun 于 2007-9-14 19:07:30 回复
    如果你提前解约,提前30天通知单位即可,单位不必给你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合同前有培训费的约定,你要赔偿培训费。如果没有培训费约定,那就不必赔偿。
  • 心烦意乱的Gravatar头像
  • 心烦意乱   2007-9-12 22:12:24  [回复] [引用]
  • 您好,
    我们单位属于邮电器材集团下属企业,独立单独法人(私营),自负盈亏,今年因集团整体上市.目前合同未到期,分公司目前正在办理废业,分公司财产和员工被划给另外隶属邮电器材集团的别的公司(另外法人),后天我们就要去那家公司去面试.想咨询下,我公司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
    Washun 于 2007-9-12 23:00:33 回复
    好像按照公司法,公司破产或者转让,义务也是必须转让的,因此你的劳动合同虽然因单方发生了变化,但是新单位仍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建议你去当地劳动局咨询、申诉。
  • 雾中岚山的Gravatar头像
  • 雾中岚山   2007-9-12 17:20:54  [回复] [引用]
  • 您好!
    我是一事业单位做人事管理工作的,结合我单位的具体情况我研读了明年将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并拜读了您关于新劳动合同的十条解读,现有如下不解烦您指教:
    1、在我单位分别承担物业、保洁、收发及实验室清洗的长期零时工(有的已工作5年),他们享受相关工资和待遇,但无合同,启动新的劳动法前,怎样能在不损害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给他们最好的处理办法?
    2、长期出国或脱离单位的人员,既不能按照自动离职又不能按照除名的方式处理,单位多次通知本人办离手续且无下文,他们是否就能认定为事实的自动离职呢?
    3、已招聘海外优秀科技骨干的形式来单位工作且已满3年了,其聘任合同是否能选择无固定期?
    Washun 于 2007-9-12 18:25:04 回复
    1、这些辅助性岗位完全可以采取人才派遣方式啊,节约成本又方便管理,降低劳动风险。
    2、但惟有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可以终止合同。
    3、对于单位来说,采取无固定期限是单位的权利,只要个人同意,完全可以签啊。
  • li的Gravatar头像
  • li   2007-9-7 17:25:38  [回复] [引用]
  • 您好!请问:劳动合同已于2007年7月续签,为期壹年(现在要离职,这份劳动合同是按新的合同法还是现用的?),(在现公司工作2年半),如:我现申请离职是否可以拿到赔偿金?谢谢!
    Washun 于 2007-9-7 18:59:27 回复
    还是按照现有的规定,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好的Gravatar头像
  •    2007-9-5 18:07:43  [回复] [引用]
  • 我想请问一下,我的合同是今年4月到期的,直到现在我也没去续签,公司也没叫我去签,但是我们公司是缴了押金的,像这种情况,我去辞职对自己有什么影响没得,还受法律保护不,最主要的对押金有影响没得
    Washun 于 2007-9-5 19:07:47 回复
    既然合同到期了不续签是你的权利。我不知道押金干嘛的,好像劳动法禁止收取押金。
    钟 于 2007-12-19 19:01:16 回复
    你好,我在公司做了一年多了。劳动合同已过期。
    到明年公司要搬迁,如果我不想去的话应该怎么办。可不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谢谢
  • dodo的Gravatar头像
  • dodo   2007-8-31 21:00:45  [回复] [引用]
  •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现在进了一家事业单位干了两年的临时工,单位一直不给签合同,面对明年法律的即将生效,单位会否让我提前走人,如果让我提前走人,单位应该怎么赔偿我,如果要跟我签合同,应该是固定期限的还是无固定期限的.I'm looking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Thanks very much.
    Washun 于 2007-8-31 21:11:06 回复
    beat_brickafter_boom我不是律师啊。新劳动合同法还没生效,所以现在就别想太多了,还没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概念。你们单位只要不欠你工资,一般情况下也没啥好说的。叫你走,你也只能走了。或者你去劳动局告他们用工不合法也可以的。
    dodo 于 2007-8-31 21:17:41 回复
    非常感谢.只是单位太欺负人了.我们单位只重文凭,不重能力.
  • 老猫的Gravatar头像
  • 老猫   2007-8-29 17:19:15  [回复] [引用]
  • 我和公司的合同是到今年底,我看劳动法生效的时间是明年1月1日。那么如果公司决定今年到期不再签订合同是不是就不会有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Washun 于 2007-8-29 18:24:17 回复
    那肯定没有
  • Washun的Gravatar头像
  • Washun   2007-8-28 18:24:12  [回复] [引用]
  • 告各位网友:谢谢大家访问我的博客,我其实并不是劳动法律专家,对法律及实务略了解而已,也只能为你尽量想想办法。我的说法并一定正确,不对之处,望大家见谅。
  • sunny的Gravatar头像
  • sunny   2007-8-28 16:46:10  [回复] [引用]
  • 版主:

    你好!希望你能帮帮我!请一定帮帮我!
    我是2002年大专毕业,后进入县级一家事业单位工作,一直工作到现在已有五年多的时间,自从进来后,该单位没有给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其他任何手续,每月只有固定工资,其他一律没有,且五年没有加过一分钱工资,更不用社保等其他福利待遇。今年上半年,领导终于答应给我买三险一金,可是半个月后,该领导调走了。新领导到任后,我写了书面材料请求领导给予解决,可新领导并不予正面答复。单位没有和我正式签定劳动合同,如果得罪了领导,领导一句话,我就得走人,所以我不甘心,我想请问版主我现在怎么做才能两全其美,我既能拿到我应有的权利,又不开罪领导?
    Washun 于 2007-8-28 18:20:04 回复
    那你现在就和临时工差不多了,就像保安一样。当时进入这个单位没谈吗?你现在一个县级单位,估计即使你诉诸法律,也难以解决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沟通了。除非你走人。即使你随时走人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 kaka的Gravatar头像
  • kaka   2007-8-27 9:27:33  [回复] [引用]
  • 我属于代理商的职员,由于本公司代理了房产开发的楼盘销售被外派进入现场工作,和开发商的销售员一起,从事房产销售的工作,外派时公司领导用各种原因,理由敷衍所涉及的销售提成,并没有签定销售合同,现在楼盘代理已近结束,我尚不知道自己的提成究竟多少,而开发商的销售员已经确定提成.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是否可以享有和房产开发商销售员同等的提成?
    Washun 于 2007-8-28 18:22:22 回复
    恐怕你要找你的单位协调了。
    youxian 于 2007-12-21 18:26:25 回复
    你好,我刚刚离开一家工资,但是还压了一个月的工资没给我,我想请问老师,新合同法是不是规定不可以压工人工资呢?
  • 弱势群体的Gravatar头像
  • 弱势群体   2007-8-27 9:16:16  [回复] [引用]
  • 请问: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了7年,待遇不是很理想,准备在明年离职,现在签的合同到明年3月31日到期,如果到时我提出不续签合同,1)公司同意,也就是协商一致,是否是依新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条进行补偿?
    2)如果公司不同意,但仍然依以前的待遇要求续签,我有什么应对的办法?(很多同事不想和公司耗下去,就选择离职)
    3)我们的合同都是一年一签,到第二年到期时再续签,这在新法中是否应经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以上请指教,谢谢了!
    Washun 于 2007-8-27 9:26:05 回复
    工作年限自新法实施后起算。如果你那时候不签,公司补偿半个月工资。公司不能强迫你续签,到期后你拿了补偿走人就是了。新法实施后,签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第3次的你自己选择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你愿意续签,公司不能拒绝。
    king 于 2007-10-12 10:58:15 回复
    Washun 于 2007-8-27 9:26:05 回复
    工作年限自新法实施后起算。如果你那时候不签,公司补偿半个月工资。公司不能强迫你续签,到期后你拿了补偿走人就是了。新法实施后,签了2次固定期限合同,第3次的你自己选择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你愿意续签,公司不能拒绝。

    请问"半个月工资"怎么解释;是基本工资的一半,还是月薪的一半;有些公司把工资细化得很具体,一般基本工资比较低,其他如技能工资,岗位工资等等名目较多,总的月薪还可以;如果按基本工资赔??
    Washun 于 2007-10-15 16:55:24 回复
    一般的话,都是以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为准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123的Gravatar头像
  • 123   2007-8-26 14:28:24  [回复] [引用]
  • 请问:
    1,依新劳动法,自然到期的合同结束,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2,如果是劳动者申请离职是否有赔偿?如何赔偿?
    谢谢!
    Washun 于 2007-8-26 15:49:02 回复
    其实你仔细看看新劳动合同法就不难回答上述问题。自然到期的也要经济补偿金,按照在那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来进行赔偿。工作时间自新法生效后起算。
    自己主动离职的当然无补偿。
    szfyp 于 2007-8-29 17:01:12 回复
    关于补偿金赔偿的时间计算,我认为是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总和,如果在2008.01.01后到期的劳动合同就按这个标准执行。在这时间之前的则没有补偿。2008.01.01是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时间,并不是划分工作年限的时间。我研读了,好像工龄的划分不是这样的。
    Washun 于 2007-9-14 19:12:59 回复
    2008年1月1日是计算经济赔偿金和区分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间点,与工龄没关系。工龄还是按照实际来算的。
  • 汤圆儿的Gravatar头像
  • 汤圆儿   2007-8-14 15:52:20  [回复] [引用]
  • 我进了一个新单位,第二周了,还未签订合同!期间我问过合同的事情,主管让我填写了两张信息表后又没了下文。现在只能等通知什么时候签合同。如果一个月后该单位仍未和我签署合同,我是否有权按照新劳动法中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公司方面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
    Washun 于 2007-8-14 16:30:55 回复
    新劳动合同法还没有生效,当然不可以了。现在没签合同,你随时可以走人而不用承担责任。
    汤圆儿 于 2007-8-15 17:00:43 回复
    谢谢您的回复!:-)
    我和新单位现在是已有事实劳动关系了,如果我立马走的话,我就职期间的工资还是要如数发给我的,对么?但是没有书面的薪资确认,只是口头承诺了,这该怎么办啊?谢谢!
    Washun 于 2007-8-17 11:24:40 回复
    新劳动合同法还没有生效,现在以老的合同法为准。只要你能证明(提出证据)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就可以让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单位不给,可以拿着证据去劳动局投诉。没有薪资证明的话,可以参考该公司类似岗位的薪资标准,或者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汤圆儿 于 2007-8-18 19:24:57 回复
    谢谢您!
    我知道了:-)
  • athere的Gravatar头像
  • athere   2007-7-6 20:33:16  [回复] [引用]
  • 劳动合同法上对主要工作岗位上的主要工种的代理期不得超过一年,这个是真的吗?
    于 2007-9-5 18:07:03 回复
    [/REVERT][REVERT=gfd 于 2007-10-19 13:12:31 回复]您好!请请教一个问题,我在一事业单位干临时工已经连续工作11年了,但从未签定任何劳动合同,工资只有正式人员的1/4,我想知道新劳动法实施之后我们该怎么办?以前干的11年怎么说?
    qfchen 于 2007-11-1 11:55:23 回复
    请问:
    我现在,我在这家公司有16年了,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年的签,我合同是到2008年3月31号就到了,如果公司不要我了,还是我不做了,有没有赔偿呢?
    Washun 于 2007-11-1 13:47:00 回复
    2008年合同到期后,不再签合同的话,补偿半个月工资。
    关于新法对辞职员工的赔偿 于 2007-11-10 11:56:05 回复
    我在一家合资{上海}工作到现在已1年4个月了,合同到2008年9月才到期,请问我如果提前30天提出了辞职,到2008年1月2号离开公司,请问新法有没有规定公司应该给于我多少钱的赔偿呢?如有应该给多少啊!谢谢给予答复!!!
    Washun 于 2007-11-11 17:01:44 回复
    2007年签订的合同在2008还继续有效的,合同的中止应该依照合同中的规定。如果原合同有违约金还要交纳违约金。如果辞职符合合同中的规定,单位只给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小猪猪 于 2007-11-14 12:29:01 回复
    在新的劳动法执行以后,属于人才派遣制的,在合同到期后单位叫你走人,单位是不是可以向你支付一定的经济,作为补偿?
    Washun 于 2007-11-14 12:52:07 回复
    合同到期后都要经济补偿金的。
    程华 于 2007-12-9 9:19:47 回复
    我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我在这家公司已做了13年请问我要是合同到期不做了那么我可以得到多少赔偿或者说公司和我终止合同那我又得到多少赔偿呢?
    Washun 于 2007-12-14 11:38:39 回复
    2007年12月31日之前到期中止合同的,无经济补偿金。08年后到期中止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1月1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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